南都訊 記者黃敬奎 未經依法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用作村民道路。7月2日,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向中山市沙溪鎮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經濟社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土地;沒收非法占用符合規劃的462.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共計罰款139332.9元。
根據“粵中沙溪執罰字〔2025〕316號”顯示,經調查查明,中山市沙溪鎮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經濟社未經依法批準于2024年2月始,占用位于中山市沙溪鎮濠涌村敦陶小組(土名:柚柑林)的土地實施建設,建成硬底化水泥道路,用作村民道路。
經實地測量,占用土地面積462.9平方米(折合0.6944畝),測量圖編號為D24VBD20250022,該用地土地利用現狀地類為非耕地及非可調整的農用地(一般農用地)462.9平方米。根據《中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該宗用地全部符合中山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相關法律法規,中山市沙溪鎮人民政府向中山市沙溪鎮濠涌村敦陶股份合作經濟社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處罰內容為: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土地; 沒收非法占用符合規劃的462.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 對非法占用的462.9平方米非耕地及非可調整的農用地(一般農用地)處以每平方米301元的罰款,共計罰款13933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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