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5年度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
各繳存單位:
為貫徹落實《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工作,更好維護廣大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現就調整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已在市域內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在職職工。
二、調整時間
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自2025年7月1日起調整,原則上本年度內只能調整一次。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執行期間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繳存基數
2025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上年度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部分、非工資收入不納入單位職工繳存基數。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22707元,最低不低于市域內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800元。市域內最低月工資標準另有調整的,從其規定。中央、省駐咸單位經上級單位批復同意的,繳存基數可參照武漢市限高保低標準執行。
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按《咸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關于協同做好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咸公積金發〔2024〕3號)執行。
四、月繳存額
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月繳存基數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個人繳存部分和單位繳存部分均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元”以下四舍五入。2025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不超過5450元,最低不低于180元。
五、注意事項
1.2025年1月至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的前一月,按照新、舊繳存基數核算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差額部分,應在調整后予以補繳。2026年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前,每月仍按2025年標準執行。
2.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全月應發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是指被單位招聘或招錄,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或人事關系的職工。
3.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應為職工本人當月全月應發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4.已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可直接在網上業務系統中辦理繳存基數調整和補繳業務。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可到全市各住房公積金服務窗口或各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旗艦店(服務站)辦理。
5.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涉及職工的切身權益,各繳存單位應按規定做好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對繳存基數調整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并充分保障職工知情權,接受職工監督。市直營業部及各縣(市、區)住房公積金辦事處要認真做好指導服務,積極開展住房公積金相關制度政策宣傳,確保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順利完成。
聯系電話:
直屬營業部0715-8273649
咸安辦事處0715-8273649
嘉魚辦事處0715-6355621
赤壁辦事處0715-5330967
通城辦事處0715-4337617
崇陽辦事處0715-3386919
通山辦事處0715-2880031
咸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2025年7月2日
來源:咸寧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一審/編輯:呂希
二審:石麗麗
三審:陳小彬
監制:朱封金
出品:咸寧日報網絡傳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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