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養老金差距有妙招:5000元以上扣個稅,5000元以下多漲,可行嗎?
“養老金的差距實在是太大了!我的老同學就是因為是某些單位退休,不僅僅領著上萬元的退休金,還年底竟然發著績效獎金。
我都納悶了,明明都離開了崗位,不工作,毫無貢獻可言,怎么還能分著原來單位的績效獎金嗯?更有一些不可言說的補貼,太不合理!”
“調節養老金差距有妙招,很簡單,那就是退休金都得交個所稅,根據現有的辦法,5000元以上應該繳納個所稅,也算是對社會有貢獻,而5000元以下的應該多漲,久而久之,差距自然而然的就變小了”
說到養老金的差距,可真是三天三夜都講不完。按照網友們所述,現實中是五花八門,各不相同,但是,有一點大家都認可,那就是退休之后的貢獻是沒有了,人人應該一樣。但是真的可行嗎?
01,統一養老金上漲額不現實
目前,按照社保繳費的原則,多交多得、長交多得,這理念就像去銀行存款一樣,多存多得,少存少得,不存不得,所以,想要多領,就得多交。
養老金的制度已經覆蓋到所有愿意參保的人,沒有戶籍地限制,沒有工齡限制,只有繳費額的限制,從60%-300%有五個檔次可以選擇,完全可以根據經濟能力來定。
如果養老金每個人都增加100元,都做一個“加法”,顯然,可以有效的拉低差距,但是,工齡長的人,繳費多的人,是不是就不公平,違背了多繳多得的總原則?
02,5000元以上扣個所稅,可行嗎
個所稅,代表著個人所得稅,是對國家的貢獻。而這一提議,之所以卡在5000元,就是因為這部分人是得益于所在的單位,才能擁有如此之高的養老金,并非是實打實的自己繳費所得,所以,網友們爭議很大。
但是,我國分為三個養老保險梯隊,第一梯隊就是基本養老保險,不扣稅,第二梯隊是年金,扣稅,第三個梯隊是個人養老金,也扣稅。
因此,交不交個所稅,并不是根據收入高低來核定,而是根據分類來核定。如果是基本養老金,即便是高達15000元,也不需要繳納個所稅。
03,5000元以下,多漲,可行嗎?
其實,按照如今的三項調整綜合下來,并沒有高者越高、低者越低,是因為僅僅掛鉤調整體現了激勵,另外兩項調整完全是做加法,所以,已經在盡最大努力的調整收入差距了。
單純的按照5000元分為兩類人,高于這個數和低于這個數的,有點片面,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消費水平、物價指數都不一樣,只看錢數來區分,未免有點不合適。
綜上所述,縮小差距是可行的,也是在努力做的,因為三項調整中其實能發現已經在控制了,甚至從繳費一開始就控制了基數的上下限,都是逐步進行的。
如果人人一個數,或將帶來更大的不公平,因為從繳費來看就高低不同。
2025年養老金通知還沒下發,即便是開始調整,大概率也是按照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來進行,所以,在目前形勢下,多繳費、長繳費才是正理,大家怎么看?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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