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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美國政府各部門之間就媾和的安全問題僵持不下、而日本又不愿做出明確表態之際,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了。
從遙遠的三八線響起的炮聲,使對日媾和問題以及1947年以來一直只是逐步變化的美國遠東政策在幾天內便發生了戲劇性的突變,最關鍵的一點,朝鮮戰爭的爆發使得共產主義在遠東的威脅不再是虛無縹緲的捕風捉影,而成其為眼前迫在眉睫的事實。
溫和派的夢想被粉碎,對華政策的等待觀望和猶豫不決均立刻結束,國務院和國防部有關遠東安全問題爭論的僵局也立刻打破了。
1、朝鮮戰爭的影響
戰爭一爆發,國務卿艾奇遜即刻一改對華政策的溫和基調,力主采取強硬手段,制止共產主義危險進一步擴散。在艾奇遜的建議下,6月27日,杜魯門宣布采取四項緊急措施,包括:
(1)以海、空軍向南朝鮮提供全面的軍事援助;(2)第七艦隊進駐臺灣海峽、以阻止大陸對臺灣的進攻;(3)加強美國在菲律賓的軍事力量;(4)增加對印支的援助等。
杜魯門還同時表示,“臺灣的未來地位,必須等到太平洋安全的恢復、對日本的和平安排,或聯合國的審議”之后再作決定。上述措施,尤其是第七艦隊進駐臺灣海峽,使臺灣海峽中立化的決定,意味著美國政府改變了此前不打算干涉大陸政權。統一臺灣的態度,決定要使臺灣不落入中國共產黨政權的控制,這一點,最終滿足了軍方和共和黨人的保臺要求。這樣,在朝鮮戰爭的影響下,美國政府內對華溫和派與強硬派之爭,便以強硬派的壓倒性勝利而告終。
正因為如此,朝鮮戰爭也為打破對日媾和安全問題的僵局創造了條件,在東京的杜勒斯得知杜魯門政府的上述決定時,不禁由衷興奮。根據與他同行的阿里森的回憶,在離開日本之前,杜勒斯“完全忘記了自己是一個共和黨人”,他歡呼杜魯門是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總統”。
戰爭爆發第二天,26日,在盟總的安排下,杜勒斯會見了一批日本領導人。他立刻感受到日本人在對待美軍基地問題上態度出現了“令人鼓舞”的積極變化。杜勒斯報告國務院說,日本人已感受到“日益增長的共產主義威脅”,并因此“比過去更公開承認有必要繼續保留在日美軍”,而日本首相吉田茂也向他暗示,在安全問題上可望達成滿意的安排。
可以想象,在29日杜勒斯離開東京返回華盛頓之際,他對能夠打開美國政府內有關對日媾和問題的僵局已是與6月23日完全不同的另一番心境。
戰爭爆發也使得解決重新武裝日本的問題變得相對容易。隨著第一支駐日美軍部隊被派遣到朝鮮戰場,加速了美國要求日本建立一支準軍事部隊以維護國內秩序的需要。由于美軍駐扎在日本的四個師最終只有一個師能留駐日本,7月8日,占領日本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致信吉田首相,要求日本政府組建一支7.5萬人的國民警察預備隊,并將海上保安廳現有的保安力量從1萬人增加至1.8萬人。
麥克阿瑟的指令規定:國民警察預備隊是與原有的國家警察和自治體(地方)警察不同的另外一種組織,它是具有相當規模的機動力量,可以根據需要隨時隨地出動。
美國的設計者是將國民警察預備隊作為準軍事部隊來建設,并從一開始就把它作為新“日本軍隊的開端”。盟總設立了民事部別室來指導警察預備隊的創設。民事部別室由謝菲爾德少將領導,科瓦斯基上校擔任參謀長,它后來發展成為“在日軍事援助顧問團”。
美國的意圖從科瓦斯基所寫的關于日本再軍備的書里明確地反映了出來。美國為這些日本“警察”裝備了美國人的卡賓槍、M-1步槍以及30毫米口徑的機關槍,后來又進一步裝備了50毫米口徑的機關槍、60和81毫米口徑的迫擊炮、火箭筒、火焰噴射器、大炮和坦克等先進武器。
在其指揮官科瓦斯基上校給訓練國民警察預備隊的第一位美國官員的指令中,顯示了這支隊伍具有秘密性與兩重性的特點,以及美國從一開始便將其視為事實上的日本軍隊的企圖:
你是這支部隊中唯一知道你正在組建一個步兵營的人。其他人,當然會這樣猜測。但是只有你知道。預備隊員,所有日本人一縣知事、警察或國民警察預備隊只認為你正在組建警察預備隊。日本憲法禁止保有任何軍隊,你不能把他們稱為士兵,你不能以任何軍銜稱呼警官。他們是警察,而士官是警察士。如果你見到一輛坦克,它不是坦克,只是一個特殊設備(特車)。你可以把卡車稱為卡車。
國民警察預備隊的組建,成為美國重新武裝日本的第一步。
2、軍方的妥協
回國后不久,1950年7月19日,杜勒斯向艾奇遜建議,應利用日本人對共產主義威脅“覺悟”之機,盡早推進媾和交涉,艾奇遜同意此意見。
24日,艾奇遜就與五角大樓推進有關對日媾和會談事宜取得杜魯門的支持。25日,杜勒斯和國務院東北亞局局長阿里森以麥克阿瑟6·23備忘錄為基礎,迅速草擬了一份備忘錄,并于27日向艾奇遜提出。8月1日,艾奇遜將它送交給了五角大樓。
在這份以《國際和平與安全》為名的備忘錄中,杜勒斯綜合了麥克阿瑟6·23備忘錄的意見,將國務院在安全問題上對軍方要求所做的讓步明確了。
這些讓步包括:
多邊對日和約和一個單獨對日安全條約將包括美國維持在日本任何地方,以及它所認為的必要范圍內駐軍的權利;對日和約將不包括任何禁止日本重新武裝的內容;允許美國軍隊在日本政府的請求下鎮壓大規模暴亂;確保美國對沖繩和其他幾個島嶼最廣泛的戰略控制等等,為了取得五角大樓最終諒解,8月3日,艾奇遜安排杜勒斯與國防部長約翰遜通了一次電話。
杜勒斯指出,國務院送交國防部的草案已經體現了麥克阿瑟6·23備忘錄的精神,最大限度地滿足了軍方的要求,即美軍以所需兵力、在所希望的地點及必要的期限內在日本駐留的權利。約翰遜表示,如果的確如此,那么所有的問題便都可以解決了,8月22日,參謀長聯席會議向國務院和杜魯門總統同時送交了一份備忘錄。國防部長約翰遜告訴轉達這份文件的杰塞普,這份文件的基本精神與麥克阿瑟6·23備忘錄是一致的,在這份備忘錄中,參謀長聯席會議不再反對沒有中蘇參加的單獨媾和,也不再反對推進早日媾和。
但是,卻仍然以軍事安全需求為由,提出了媾和必須滿足的九項條件,這九項條件包括:
(1)除非美國目前在朝鮮的軍事狀況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否則不能進行(對日媾和);(2)必須確保日本反對蘇聯;(3)必須首先確保由美國司令官指揮下的美國允許的部隊在日駐留;(4)必須確保不經美國許可,任何外國軍隊不得駐扎在日本列島至南庫葉島和千島群島;(5)必須確保由美國根據日本的和平與安全、自由世界存在的需要以及對日本防御能力的評估等,來決定駐留部隊駐留的時間期限以及方式方法等;
(6)不論直接或間接、現在或將來,都不能禁止日本的自衛權;(7)必須確保駐留部隊不被限制在有限的基地范圍內,駐日美軍必須享有與在美國同樣的法律權利,與此相關聯,日本在締結和約后應該完全對其國內安全負責,并且不應該期待它負擔防衛開支;(8)必須不損害美軍對馬里亞納、加羅林和馬紹爾群島的戰略托管;(9)必須確保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等廣泛的戰略控制等等。
國務院作了全面妥協,不僅承諾不待朝鮮軍事形勢出現有利的解決不締結和約,也同意了軍方所要求的關于與和約同時簽訂的日美雙邊安全條約的具體細則、基地使用的具體事項等的處理意見。其后,國務院的阿里森與軍方的馬格魯德少將一起,就具體問題再行磋商,9月4日,兩人一起擬就國務院和國防部有關對日媾和問題的聯合備忘錄。
9月7日,艾奇遜和約翰遜將聯合備忘錄向杜魯門提出。9月8日,經國家安全委員會通過和杜魯門總統批準,形成了美國政府的正式文件NSC60/1。
3、對日媾和七項原則
NSC60/1的主要內容包括:
(1)美國通過外交途徑同遠東委員會的友好國家進行秘密的預備性會談。其后,美國派代表到日本就和約草案與麥克阿瑟秘密磋商,并在麥克阿瑟的協助下與日本政府討論條約草案。
(2)進行預備性談判的同時,必須滿足下述安全保障要求,即:
a.在朝鮮戰爭軍事形勢得到有利的解決之前,和約不生效;b.確保日本的自然、工業和人力資源不依賴蘇聯;c.在日本駐留得到美國同意并由美國指揮的軍隊;d.美國以外的任何外國軍隊不得進駐日本本土及南庫頁島和千島群島;e.與日本簽訂的安全條約應包括不經美國同意不能排除美國軍隊的內容,也應表明美國有權在任何時候撤走駐日軍隊;f.不否定日本擁有自衛權,也不禁止日本擁有行使自衛權的手段;
g.美國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期內,保留在日本必要規模的駐軍。日本方面如何分擔駐留軍隊的費用,以及實施安全保障決定的細則問題,則由與和約同時生效的日美雙邊條約來規定;h.不損害美國在馬里亞納群島、加羅林群島、馬紹爾群島的戰略托管地位;i.必須確保美國對北緯29度以南的琉球群島的排他性戰略支配權;j.可以應日本政府的要求,出動美國駐日部隊鎮壓日本大規模的國內動蕩和騷亂。
(3)國務院在與遠東委員會各國交涉期間,要與參議院外交和軍事兩委員會成員進行溝通。
(4)在適當的時候,國務院應向外界公開談判進展,并應在公開之前征得國防部同意等。
根據NSC60/1,國務院又擬就了《對日媾和七項原則》,作為與遠東委員會各國討論對日和約草案的基礎。
《對日媾和七項原則》包括:
(1)“締約國家”:任何愿意在所建議的和可能獲得協議基礎上媾和的對日作戰國家。(2)“聯合國”:考慮接納日本。(3)“領土問題”:包括承認朝鮮獨立;對琉球和小笠原群島實行國際聯合托管;日本接受英、蘇、中、美對關于臺灣、澎湖列島、南庫頁島和千島群島地位之將來決定,倘和約生效后一年以內未能解決,則應由聯合國大會裁決;日本放棄在中國的特殊地位和利益。(4)“安全保障”:在聯合國未能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承擔充分有效的責任之前,為維護日本地區的國際和平與安全,和約將考慮日本的設施與美國或其他軍隊之間,有繼續合作的責任。
(5)“政治與貿易措施”:日本同意加入多國反毒品及關于漁業的條約;經雙方同意,可以恢復戰前的雙邊條約;在締結新的貿易條約之前,按照普通的例外為條件,日本給予最惠國待遇。(6)“權利要求”:所有的締約國家放棄因1945年9月2日之前的戰爭行為而產生的要求權,但在盟國地區一般保有的日本人財產以及日本歸還盟國國民財產而無法恢復原狀時,按照損失價格協商的比例所提供的日元除外。(7)“爭端”:有關要求權的爭端由國際法院院長設定的中立法院解決;其他爭端,由外交途徑解決或委托給國際法院。
9月8日,杜魯門總統任命杜勒斯為專門負責對日和約締結問題的特別顧問。14日,杜魯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已授權國務院開始與遠東委員會各國就對日和約繼續進行預備性磋商,同時,美國政府也向遠東委員會成員國發布了關于和約內容建議的《對日媾和七項原則》。
15日,在總統新聞發布會上,杜勒斯宣布美國不建議對日本重新武裝設置任何限制,并透露美國可能在對日和約談判中采取與有關政府進行一系列雙邊談判的新的程序隨著《對日媾和七項原則》的公布,對日媾和問題真正提上了美國政府的議事日程,旋即,杜勒斯開始了與遠東委員會各國進行媾和的預備性交涉。
4、各國的普遍反對
1950年秋天,聯合國大會在紐約召開,杜勒斯利用了這一時機,與各國代表就對日媾和問題進行了交涉,杜勒斯第一個會談的對象是英國代表丹寧,英國對七項原則本身沒有提出什么異議,最關鍵的是,英國并不反對日本重新武裝,這一點令美國感到鼓舞。但是,英國反對日本重新成為亞洲貿易大國,希望對日本的經濟活動進行限制。
與英國的會談預示了與盟國協商溝通的復雜與艱辛。其他各盟國,除法國與荷蘭對七項原則表示普遍贊同外,均對七項原則表示了不同程度的反對。
各國的反對主要集中在安全和賠償問題上。澳大利亞、新西蘭、菲律賓、印度、緬甸等國均強烈反對美國對日本重振軍備不設置任何限制。
澳大利亞不僅對美國重新武裝日本之舉是針對蘇聯和中國感到不安,而且擔心日本重新武裝會導致日本再度侵略澳大利亞,斯彭德表示,除非有協定能夠保證澳大利亞的安全,否則澳大利亞很難接受以七項原則作為對日和約的基礎。
新西蘭也持同樣立場,菲律賓外長羅慕洛也提醒杜勒斯,菲律賓能否防止日本再度侵略,完全取決于“美國與其長期友好的愿望”,印度駐美大使、尼赫魯總理的妹妹潘迪特夫人則表示,印度最擔心的是“安全問題,(印度)普遍認為日本應該非軍事化,其安全應該由聯合國來保證”。
至于和約后在日本的美軍基地,她說,“他們(美國)將在實際上構成軍事占領,并因此而限制了日本對主權的自由行使。”
由于各國對安全問題的擔心,杜勒斯考慮以國務院過去提出的基于集體安全原則的太平洋協定的方式來解決,并就此與澳、新、菲等國進行了討論。此外,澳大利亞、新西蘭、菲律賓、緬甸及臺灣國民黨政權都反對美國取消賠償。但是,美國并不打算在賠償問題上做出讓步。杜勒斯曾參加過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后對德處理的凡爾賽和會,并對《凡爾賽和約》失敗的教訓記憶深刻。
凡爾賽對德處理失敗的經驗使他明白,賠償本身不僅會加重日本的經濟負擔,妨礙美國使日本經濟復興的目標,而且這種負擔可能會最終轉嫁到美國頭上。10月19日,蘇聯結束了因要求中華民國代表退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參加而進行的對遠東委員會長達9個月的抵制。
10月26日深夜,杜勒斯也向蘇聯代表馬立克正式遞交了關于七項原則的備忘錄。此后,杜勒斯與馬立克就七項原則的問題談了三次。
在會談中,馬拉克向杜勒斯表明了蘇聯對七項原則全面反對的基本立場。
其中最主要的,是認為美國為日本重新武裝開辟道路,美國打算建立駐日美軍基地將使蘇聯為美國的軍事基地所包圍;同時,美國在對日媾和中排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此外,關于領土問題,馬立克指出,盟國在1943年開羅宣言時便已經解決了臺灣、澎湖、南庫頁島、千島群島等領土的未來歸屬問題,美國的新提案缺乏根據;同時,馬立克還對琉球群島的委任統治及安全保障條款等提出了質疑。
但是,杜勒斯并不打算聽取蘇聯方面的意見,他明確告訴馬立克,即便有遠東委員會成員不參加媾和會議的情況發生,媾和會議也會按預定計劃繼續進行。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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