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戲劇演出相關的網絡平臺上,觀眾用手機拍攝的照片、視頻層出不窮,甚至成為演出的“出圈神圖”。當鏡頭對準舞臺,為演出帶來更多“被看見的機會”的同時,欣賞藝術與侵犯版權的邊界也悄然模糊。如何劃定劇場內使用手機拍攝的邊界,成為維護藝術創作權益、保障良好觀演秩序的重要議題。
劇場和演出團體管控拍攝,主要是出于保護版權和避免干擾兩大原因。舞臺藝術作品的版權需要得到保護,盜攝偷錄不僅損害演出方的版權利益,也影響其他觀眾的觀演權益,干擾正常演出。
從實際情況來看,大部分戲劇演出都會明確告知觀眾“演出過程中禁止拍照、錄音、錄像”,返場環節不做要求,有些劇場還會禁止攜帶相機等專業設備入場(獲允的官方拍攝除外)。但同樣具備以上功能的手機一般均可攜帶入場,給拍攝管控工作帶來難題。
基于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差異,不同舞臺藝術門類的拍攝管控情況各異。戲曲類比較寬松,時常還沒謝幕,網上就已出現圖片、視頻甚至全程直播。話劇、音樂劇、舞劇類相對嚴格,場務會在演出全程巡視、維護秩序,但部分高熱度劇目依然存在盜攝視頻在網上流傳的情況。
筆者認為,應當結合演出版權、文化特性等實際情況,為劇場內使用手機拍攝劃定合理邊界。
觀眾樹立版權意識迫在眉睫。不少人或許并非故意侵權,而是對演出版權保護認知不足,這就需要社會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加強宣傳教育。除了常規的在劇場入口張貼標識、在門票背面印上版權聲明、演出開始前播放版權保護提示之外,還可以在票面及現場標注“禁止拍攝場次”“拍攝友好場次”等顯而易見的分區提示。也可由場務示意開放拍攝時段,如返場致謝等不涉及演出核心內容的時段,讓觀眾明確觀演規則。
劇場和演出團體在維護觀演秩序和版權保護方面肩負重要責任。一方面,劇場應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力度,升級管理智慧。比如在與演出團體簽訂合作協議時,明確雙方在版權保護和觀演秩序維護方面的責任與義務;引入信號屏蔽設備等技術手段,在演出期間對拍攝功能進行合理限制,從技術層面減少盜攝行為;通過安排專人巡查等方式,及時發現并制止盜攝行為。另一方面,演出團體可結合劇目實際情況,主動與觀眾溝通,在演出前通過官方渠道發布觀演須知,明確告知觀眾哪些階段可以拍攝、哪些行為屬于侵權,將拍攝行為導向可控環節,既滿足觀眾的記錄需求,又規避核心內容泄露風險。此外,劇場和劇團還可以積極探索創新模式,比如在特定場次開放官方拍攝,滿足觀眾的分享需求,同時確保版權可控。
行業規范是劃定劇場內拍攝邊界的重要抓手。戲劇行業協會、演出行業協會等組織,可牽頭制定統一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相關行業標準。比如,明確規定演出全程(除特定返場環節)禁止拍攝,同時對可拍攝部分的拍攝范圍、時長、傳播要求等給出詳細規范。通過統一標準,避免不同劇場規則不一給觀眾帶來困惑,也為劇場管理提供明確依據。
唯有多方協同發力,才能在更好傳播舞臺藝術的同時,守住版權保護的底線。
2025年7月4日《中國文化報》
第5版刊發特別報道
《劇場內使用手機拍攝的邊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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