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科技網訊,近日,廣西自治區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廣西生活垃圾焚燒飛灰處理技術應用指南》正式獲批發布。
指南共納入固化穩定化、水洗、低溫熱分解、高溫燒結、高溫熔融和水泥窯協同六種飛灰處理技術。
1.固化穩定化
飛灰固化穩定化處理宜采用水泥固化、藥劑穩定化,或兩者聯合處理工藝。
單獨采用水泥固化工藝前宜進行水洗預處理。
飛灰固化穩定化處理螯合劑的配比應經試驗確定。
飛灰經固化穩定化處理產物經檢測不符合后續處置要求的,應破碎后重新進行固化穩定化處理。
2.水洗
飛灰水洗反應過程應使飛灰中的可溶性鹽充分溶解且防止灰漿沉淀,宜根據水洗飛灰的指標控制要求配置多級水洗,且宜采用逆流方式。
水洗反應設施宜具備進水量、混合反應時間等運行參數的自動控制系統。水洗工藝應確定最經濟的水灰比,并確保氯離子的去除。水洗處理產物中可溶性氯以干基計含量應不超過2%,宜低于1%。
3.低溫熱分解
低溫熱分解技術工藝流程應包含供料受料、低溫熱分解、廢氣處理。
低溫熱分解技術溫度宜控制在350℃~450℃,熱解過程中宜通入N2或者惰性氣體,保持熱解爐內O2濃度應低于1%。低溫熱分解的加熱時間宜大于等于30min。
飛灰經過低溫熱分解后宜降溫至80℃以下再排出,降溫過程宜回收能量再利用。
低溫熱分解過程宜在生活垃圾焚燒項目地進行,所需的熱源宜優先采用焚燒系統的余熱,不足部分宜采用電加熱。
4.高溫燒結
高溫燒結工藝流程應包含混料給料、燒結窯、煙氣處理。
燒結爐窯運行過程中,系統應處于負壓狀態,不應有有害氣體逸出。燒結爐窯必須有煙氣凈化系統、報警系統和應急處理裝置。煙氣應經預除塵器除塵,將出窯煙氣攜帶的粉塵捕集至燒結爐窯再次燒結。
5.高溫熔融
高溫熔融工藝流程應包含給料混料系統、高溫熔融、煙氣處理。
高溫熔融應根據玻璃化處理技術特點和焚燒飛灰理化特性,對飛灰和輔料進行科學配伍。
飛灰高溫熔融玻璃化產物中玻璃體含量、酸溶失率、環境安全質量要求與應用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固體廢物玻璃化處理產物技術要求》GB/T41015的限值規定。
飛灰熔融產生玻璃化產物中二噁英類殘留的總量以飛灰干重計不應超過50ng-TEQ/kg。
飛灰熔融處理產物中的可溶性氯以干基計含量不應超過2%,不宜大于1%。
6.水泥窯協同
水泥窯協同處理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T30760的有關規定,主要工藝流程包括預處理、水泥窯系統、煙氣處理系統、水泥熟料生產等。
入窯飛灰中氟元素含量不應大于0.5%,氯元素含量不應大于0.04%。
入窯飛灰中重金屬含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技術規范》GB/T30760的有關規定。
不過,指南只是對以上技術工藝路線提出了指導要求,若飛灰處理行業有新的工藝技術可及時納入指南。
指南要求,飛灰處理項目應根據后續處置方式對飛灰污染控制的要求,選擇適當的處理技術。飛灰處理項目作為垃圾焚燒處理廠配套建設時,應與垃圾焚燒處理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飛灰處理項目場址選擇應符合城市總體發展規劃、環境保護專業規劃和當地的大氣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自然生態保護要求,還應綜合考慮處置設施的服務區域、交通、土地利用現狀、基礎設施狀況、運輸距離及公眾意見等因素,最終選定的場址還應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確定。
指南全文可在廣西自治區官網查閱。
飛灰是來自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的煙氣凈化系統捕集物和煙道及煙囪底部沉降的底灰,屬于危險廢物(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明確將其列為HW18類危險廢物)。其危害主要源于富集的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如二噁英)、高鹽分及細小顆粒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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