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現在的湖南城市格局來說,肯定是長沙一家獨大,且形成了巨大虹吸效應。
如果我們追溯湖南城市發展兩千多年的歷史,我們就會發現,長沙一家獨大的時間并不長,今天我們來探討一下這個問題。
咱們討論的范圍從戰國后期開始,至于那些商時期的聚落,更多是資源采掘型據點,不具備區域性影響力,不在討論范圍之列。
戰國初期,楚國漸漸將湖南納入勢力范圍,并將越人和“荊蠻”等逼入湖南南部和山區。楚人主要是先進入洞庭湖湖區和周邊(當時洞庭湖水面很小),再沿湘江和沅江兩條大河漸漸滲透,因此,湖南早期城市首先出現在洞庭湖周邊和這兩條大河及其支流的岸邊。屈原在《楚辭》中提及最多的也是“沅湘”這兩條河,尤其是沅水。 比如羅子國,就位于湘江流域。這里做一個說明,當時洞庭湖尚未形成規模,汨羅江先匯入湘江,是湘江支流。唐朝的時候,汨羅江和湘江才徹底分開,單獨注入洞庭湖。
關于戰國時期,今湖南地域出現的城市,我專門寫了一篇《》,這里就不復述了。
我們從秦朝說起。
在很長的歷史時期,今湖南境內實際上是““源湘分治”局面。這樣格局有三大原因:其一,這是湖南境內最長的兩條河,且利于通航;其二,從湘江而下控兩廣,從沅江西進控云貴,歷代統治者都是這么做的;其三,東北-西南走向的雪峰山實際上把湖南古代區域地理分為了兩部分。
戰國晚期,因抵御秦國經巴蜀和貴州從南部包抄,楚國設立了在沅江流域設立黔中郡,郡治為今懷化市沅陵縣,這一點爭議較少。可以說,黔中郡是湖南第一個有控制較大區域的城市。這個黔中郡控制領域應該是沅江流域,湘江流域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行政中心。
到了秦朝,歷史就變復雜了。史學界以前一直認為沅江流域有黔中郡,長江流域有長沙郡,簡單明了。但是,里耶秦簡的出土來了個顛覆性的發現,秦簡里只有洞庭郡和蒼梧郡,沒有黔中郡和長沙郡。
根據對 里耶秦簡的綜合分析,史學界認為,秦初,黔中郡已經被拆解,東部并入了洞庭郡,西部并入巴郡。洞庭郡管轄范圍為洞庭湖周邊,沅江和澧水流域,湘江下游地區(含今長沙市), 郡治為臨沅(今常德)
長沙郡可能只是楚地名殘留或者漢初的稱謂,實際上沒有存在過。蒼梧郡管轄今湖南南部和廣西北部,郡治先湖南南部,后遷到今廣西北部全州一帶。
根據以上資料,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秦以前,湖南最重要的城市在沅江流域。
漢朝時期,湖南的行政區劃比較好辨析,因為《漢書.地理志》有了明確的說明。
漢初,今湖南區域一分為三,轄區進行調整。西面設武陵郡,管轄 沅江和澧水流域, 郡治為臨沅(今常德) 。東面,封吳芮為異姓王,設長沙國,管轄湘江流域(比秦蒼梧郡多了湘江下游今長沙和岳陽等地,但少了今郴州)。另外,在今郴州地區設有桂陽郡,郡治今湖南郴州。
漢初這樣設置行政區劃目的很明顯,讓長沙國擔任將來進攻南越國的主力,有讓他們兩敗俱傷的意思。桂陽郡則負責協助長沙國,實現兩郡(國)聯防。
公元前157年,長沙國傳五代以后,無后絕嗣。漢景帝乘機將吳氏長沙國除國,另派自己不喜歡的兒子劉發去做長沙王。
公元前111年,漢武帝攻滅南越國,將區劃進行再次調整。將湘江上游劃出來設零陵郡,管轄今湖南永州、邵陽大部,和廣西全州等縣,郡治今廣西全州(東漢遷今湖南永州)。
今湖南在 漢朝實際上 四郡(國)分而治之,即 武陵、長沙、桂陽和零陵,一同隸屬于荊州刺史部。就政治地位來說,四郡的地位是平等的。
東漢末年分三國。
在荊州爭奪戰中,吳國取得最后的勝利,把今湖南納入自己的地盤,又進行了區劃調整。
在原湖南四郡的基礎上,東吳把長沙分拆為長沙、衡陽(治所今湘鄉)和湘東(治所今衡陽)等三郡,把零陵郡的北部分出來設 昭陵郡,又把武陵郡的澧水利于析出來設立天門郡(治所今慈利)。
東吳開始,今湖南有湘資沅澧四水分治的雛形。
東吳時期,今湖南區域內的各郡都屬于荊州,實際上級是巴丘都督(駐地今岳陽),先后三任都督分別為魯肅、呂蒙和諸葛瑾。
南北朝時期,南朝中的梁朝析長沙郡北部設岳陽郡,岳陽跨進郡一級行政區劃。
隋朝實行郡縣兩級體制,在湖南省境設8郡:長沙郡(今長沙,轄區含今邵陽)、武陵郡(今常德)、沅陵郡(今懷化)、澧陽郡(今湘西)、巴陵郡(今岳陽)、衡山郡(今衡陽)、桂陽郡(今郴州)、零陵郡(今永州)。
唐朝初期,行政體制實行“道-州-縣”三級體制,以雪峰山為界,東面的州被劃入江南西道(道治所今江西南昌),西面的州被劃入了黔中道(治所黔州,今重慶彭水)。
唐朝后期,今湖南區域被劃為三大塊管轄:湖南觀察使,黔州觀察使和嶺南節度使。沅江流域劃入黔州觀察使,湘江流域大部分為湖南觀察使(治所潭州,今長沙),今郴州被劃入嶺南節度使。
湖南一詞,應該是從這時候開始。這時候起,長沙有點脫穎而出的味道,但遠談不上一家獨大。就人口而言,根據《新唐書》的數據,潭州、衡州和朗州(常德)沒有太大差別,衡州的戶數和人口數比潭州還略高。
宋朝,湖南又被以雪峰山為界,分別劃入荊湖南路和荊湖北路。荊湖南路的轄區為雪峰山以東地區,治所為潭州(今長沙)。雪峰山以西地區,如今常德、湘西、懷化等地則屬于荊湖北路。有意思的是,南宋時期,潭州(長沙)只是州,而常德和寶慶(邵陽),卻分別因為宋孝宗和宋理宗的關系,升格為府,名義上的等級比潭州還高。
明朝的時候,湖南的行政區劃和宋沒有大的變化,各州府都直屬于湖廣布政使司(駐地武昌)。明朝中后期,情況有了變化。湖廣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揮使司均在長沙設分司,協管湖南部分府。但分司僅僅是協管湖南部分府,并不全部州府,而且,長沙和其他府在品級上依然是一樣的。這也說明一個趨勢,湖廣有以洞庭湖為界分治的趨勢,長沙地位有一定的提升,但還不具備今天省會的地位,沒有達到一家獨大的地位。
長沙一家獨大是從偏沅巡撫移駐長沙,兩湖正式分家開始的。這一段歷史詳見我寫的《》
縱觀一下湖南的行政區劃,大部分時間并沒有形成統一的行政中心,直到明朝時湖廣布政使司設立,才結束以雪峰山為界沅湘分治的局面。清雍正年間,湖南獨立成省,長沙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一省中心。
因此,長沙在湖南一家獨大,應該是從清初開始,也就300來年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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