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越來越發現:
國央企領導,也不好干了。
為什么?因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籠子織得越來越嚴密了。
從“限薪令”到“末等調整與不勝任退出”,從“高壓反腐“到“緊盯 逃逸式辭職”,
“錢多事少離家近,位高權重責任輕”正逐漸被“收入與付出掛鉤”、“權力與責任對等”所取代。
“限薪令”:“天價年薪”不再,薪酬大幅縮水
前幾天談到,
這一輪“限薪”,正是從高管開始。
首先是“市場倒逼”。
近幾年經濟結構深度調整的大背景下,許多國央企經營也壓力山大,
薪酬與績效強掛鉤,“躺著賺錢”的時代過去,高管們的“高薪”,也拿得越發燙手。
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已公布2024年業績的24家券商中,有18家高管薪酬縮水,
其中中X證券等頭部券商的高管,薪酬同比降幅超過50%;
根據2024年42家A股上市銀行年報,有78.5%的銀行高管薪酬縮水,薪酬總額降幅近20%,
其中長沙銀行管理層薪酬從1141萬元暴跌至248萬元,降幅高達82.4%;
根據樂居財經統計,2024年, 63家A股上市房企的董事長、CEO,人均薪酬從2023年的157.41萬元降至 126.61萬元,
其中ZS蛇口、華F股份、保L發展等頭部央/國企董事長、總經理,降幅超200萬。
其次是“政策加碼”。
事實上,這些年國央企高管的薪酬是一直在下降的,
從2009年六部門聯合發出“限薪令”,到2014年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及履職待遇規范出臺,
“央企高管千萬年薪”新聞幾近絕跡;
從2018年出臺工資總額決定機制,負責人薪酬在總額內單列、與企業經營效益掛鉤,
到2024年要求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國有企業各級負責人薪酬,
再到2025年新一輪“限薪令”,各級次負責人薪酬被傳控制在300萬元以內...
這些年,從高管的薪酬設計來看,
如果說過去曾經因為“效率”而讓渡了部分“公平”,那么現在顯然是在往“公平”的方向修正。
“末等調整與不勝任退出”:
打破“鐵飯碗”、重塑“鐵交椅”
GWY國資委去年明確要求:2025年底前,國有企業全面推行管理人員末等調整與不勝任退出制度。
這項制度,旨在打破管理人員長期以來“能上不能下、能進不能出”的痼疾:
一方面, 不合格的管理者,就應該“能者上、庸者下”,
有正常的優勝劣汰機制才能為企業發展帶來生機;
另一方面,將“帽子”、“位子”與企業效益牢牢捆綁,
才能增強管理層的危機意識、激發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事實上,這幾年,許多國央企對于管理人員的調整、退出,已經動了真格,
中央企業管理人員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的比例,就已經從2023年底的4.5%提升到了2024年的6%.
“末等調整和不勝任退出”像一把高懸于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許多國央企領導,也有了深切的危機感。
“高壓反腐”:利劍高懸,“當官”成“高危職業”
根據ZY紀委工作報告:
2024年,全國J檢監察機關共立案87.7萬件、處分88.9萬人,其中國有企業就被查處9.4萬人。
國央企作為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之地,長期以來由于人事財權集中、利益誘惑巨大,監管難度大、監管力量不均衡,
極易成為靠企吃企、設租尋租、利益輸送...等問題的“重災區”。
但近幾年來,被審查、調查的國央企管理人員數量明顯上升,
重拳反腐之下,國央企領導也成了“高危”職業。
博主也曾目睹過往威嚴不可侵犯的大領導,在教育警示片里痛哭流涕的樣子,也親身體會“大會現場被帶走”的震撼,
只能說,利劍高懸下,任何人都不要抱僥幸心理,
因為體制/泛體制內賺大錢的方式,都寫在刑法里,
若抱著“當官發財”的心態,那么“翻船”是早晚的事。
緊盯“逃逸式辭職”:切斷“離職套利”退路
近日ZY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刊文,聚焦多地緊盯國企領域的“逃逸式辭職”。
“逃逸式辭職”是指為逃避責任而進行的“策略性辭職”,
有的是在位時就“劣跡斑斑”,擔心事情敗露而提前辭職、退休,企圖規避審查;
有的是在職時并未實際謀利,但為相關企業辦了不少事,時機成熟后再辭職跳槽讓企業兌現“權力期權”;
還有的在職時就“提前筑巢”,離職后再到原來的業務管轄范圍內任職或自己當老板,玩轉“政商旋轉門”。
這些操作,潛伏期可達十數年,方式隱蔽、查處難度大,也曾讓一些人幻想“一走了之便能安全著陸”。
但現在,隨著 “逃逸式辭職”的退路也逐漸被盯上、堵死,
今后,甭管你是想“上岸”還是去“洗澡”,只要是“帶病跑路”,就很難再一“辭”了之。
前些年大干快上,發展的過程中暴露了不少問題。
如今潮水退去,制度的網一步步被扎牢、織密,
國央企高管以往的“好日子”,也逐漸被戴上了“增壓閥”、“緊箍咒”。
不過,這對企業、對員工來說,未嘗不一件好事。
因為“官”不聊生,正是“民”之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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