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吳良藝 通訊員 田野 藍玉喜
6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馬山縣加方鄉某村民委員會與曾某某等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解除續簽合作協議,被告分三年償還借款本息261600元。
此前,雙方曾簽訂續簽合作協議,約定由村委會提供幫扶經費,被告負責經營并支付分紅。由于未能如期分紅,合同履行陷入僵局。馬山縣法院古零法庭受理案件后,聯合縣綜治中心組織了多輪調解,最終獲得成功。
近年來,馬山縣法院積極融入縣域社會治理大局,以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為平臺,積極探索“司法調解+多元聯動”的矛盾糾紛化解新路徑,通過深化與綜治中心聯動機制,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
馬山縣法院依托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相繼在鄉鎮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在各行政村(社區)建立社會矛盾糾紛調處站既“貝儂”調解工作室,形成黨委領導下的“一站一室一中心”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平臺。同時,利用平臺“一站式受理、一攬子調處、全鏈條解決”的集成優勢,將“貝儂調解+司法確認”矛盾糾紛解決方法與平臺深度融合,形成“方法+平臺”多元化“貝儂”糾紛解決機制,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實現矛盾糾紛的“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做到源頭預防、前端化解、關口把控。
針對物業糾紛、合同糾紛等高發領域,馬山縣法院依托綜治中心開展“網格化排查+精準化調解”,邀請業主代表、物業公司、職能部門共同商議解決方案,推動矛盾糾紛在法治軌道上實質性化解。同時,充分挖掘本地文化資源,將壯族傳統“貝儂”文化融入調解實踐,打造獨具特色的“貝儂調解工作法”。“貝儂”在壯語中意為“兄弟姐妹”,調解員以親情、友情為紐帶,邀請當事人信得過的鄉賢、長輩參與調解,通過“拉家常、話情理”的方式,拉近當事人心理距離,促成糾紛化解。
去年以來,該院聯合調解矛盾糾紛1685件,涉及物業、合同、鄰里等多個領域。在6月27日成功調解的一起勞務合同糾紛中,原告梁某某因被告黃某某拖欠其勞務費而訴至法院,法院依托綜治中心“一站式”平臺資源整合優勢,聯動工會、司法所等部門組建調解專班,通過“貝儂”調解機制,促成雙方達成協議,高效實現案結事了。
馬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蔣鐵滔介紹,全院將繼續深化“綜治中心+法院”聯動模式,拓展“智慧調解”平臺應用,推動更多司法資源向基層延伸,為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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