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們最為關注的信息之一就是有關工資待遇,在網上也總是時常能看到與工資發放相關的消息。之前看到有位老師發布的一則消息(如下圖所示),說績效工資全額發給個人了,昨天到賬了,終于不必被別人剝削了,也終于知道每年被剝削了那么多。話語中充滿著滿足感和喜悅感,著實讓人好生羨慕。
從2009年開始實施的績效工資原本是為了激發教師從教積極性,獎勤罰懶,并同時根據多勞多得的原則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但自實施以來就一直伴隨著老師們的爭議,問題的焦點就是很多地方實行的績效工資中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再重新分配的方案存在著嚴重的不合理性,多勞沒有多得。
根據后來重新修訂實行的新的事業單位人均績效工資數額以及崗位聘任等級發放標準,各個職稱級別對應的數額如下:副高五級 3.4萬/年,六級 3.2萬/年,七級 3萬/年;中級八級 2.6萬/年 ,九級 2.48萬/年,十級 2.38萬/年;初級十一級 1.96萬/年 ,十二級 1.58萬/年,十三級 1.14萬/年。
幾乎所有實施績效工資地方的老師們都覺得績效工資并沒有體現出多勞多得以及獎勤罰懶的初衷,反而出現多勞沒有多得以及少勞多得,甚至連自己多出勤多上課都拿不回應得的那份績效的不合理現象,嚴重挫傷了教師從教積極性,因而老師們不斷呼吁要改進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或全額發放給教師個人。
教育部2019年提出要落實實施績效增量工資,而且只能用績效工資來衡量教師的工作,起到真正激勵的作用。隨后山東和山西等地計劃實施,如此一來,績效工資增量也就是原有的績效工資全部發放給教師個人,再由地方政府財政拿出另外的專門資金用于獎勵教師業績,實行多勞多得,獎勤罰懶。
這樣的績效增量工資的實施不僅會增強教師從教積極性,愿意主動滿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工作而且還能大幅度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但總是感覺這樣的好措施始終是在文件中,離正式落地還很遙遠,老師們也都是一直在期待能早日實行,不過,終于還是看到有地方將績效工資全額發放給教師個人了,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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