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利好,自8月1日起,提取住房公積金可用于支付物業費,這是湖南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最新的規定。
就在7月7日晚,岳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從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等九個方面調整了公積金政策。
通知明確,繳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繳存職工家庭(本人、未成年子女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費。采取定額方式提取,每位繳存職工不超過3000元/年。
于市民而言,提取公積金來支付物業費,是惠及民生的好舉措,有助于減輕家庭的負擔。
岳陽還明確,提取住房公積金還可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繳存人在岳陽購買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為新建商品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首付價款。岳陽還提高二套自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比例。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比例,適用二套房貸款政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調整為不得低于20%,貸款額度調整為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80%。二套房組合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不得超過所購住房價款的70%。
記者留意到,提取公積金來支付物業費,并非岳陽首創。早些時候,貴州的遵義、六盤水,湖北的荊州、天門等地,都推行了“公積金可支付物業費”的政策。
比如,5月20日,荊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布的惠民新政規定,繳存職工可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支付荊州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的物業管理費。繳存職工可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任意一套自住房申請提取,每年限提一次,單次上限為3000元。
那么,長沙是否會跟進該政策呢?7月8日,瀟湘晨報辣椒財經記者從長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處獲悉,長沙暫不會出臺支持提取公積金用于支付物業費的相關政策。
瀟湘晨報辣椒財經記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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