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包括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三個批次。經研究確定,2025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各類別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如下:
類別
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自主招生錄取
605分
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
605分
普通高中統一招生錄取
513分
中本貫通錄取
513分
五年一貫制
和中高職貫通錄取
400分
普通中專錄取
350分
1.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各類別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照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滿分750分劃定。
2. 自主招生錄取類別中,已被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預錄取的藝術骨干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設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自主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
3. 民辦普通高中如在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經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本校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4. 在各類別相應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的學生成績投檔,產生學校相應類別的實際錄取分數線。
為使學生知曉
錄取重要時間節點、了解錄取規則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人
就學生關心的問題做了解答
1.如何查詢和復核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7月8日(星期二)14:00至8月31日(星期日)16:00,學生可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成績查詢”欄目、東方網(www.eastday.com)、上觀新聞APP首頁“查分專區”、“一網通辦”PC端(zwdt.sh.gov.cn)、“隨申辦市民云”移動端,輸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上的12位數報名號和密碼(學生本人身份證最后不含字母的6位數字)查詢成績。
學生若對本人成績有疑問,可于7月9日(星期三)10:00至7月10日(星期四)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成績查詢”欄目申請成績復核。學生可于7月11日(星期五)12:00至7月18日(星期五)12:00登錄同一網址查看復核結果。
2.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的總成績是如何構成的?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的總成績由計分科目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兩部分構成。計分科目成績共計750分,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身。
3.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各批次錄取按什么順序進行?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按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依次進行。
首先進行自主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①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②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錄取;③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自主招生錄取;④中職校自主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中本貫通錄取、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錄取、中職校提前錄取。
其次進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順序依次為:“名額分配到區”錄取、“名額分配到校”錄取。
最后進行統一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1至15志愿”錄取、征求志愿錄取。
4.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預錄取工作已完成,后續正式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1)已被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預錄取的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
(2)已被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預錄取的優秀體育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
(3)已被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預錄取的藝術骨干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設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具體要求可在“2025年上海市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方案”中查看。
(4)已被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預錄取的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高中自主招生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已被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預錄取的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自主設定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具體要求可在“2025年上海市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學校招生錄取方案”中查看。
5.中職校自主招生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中職校自主招生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原則進行錄取。錄取中本貫通的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錄取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的學生,其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相應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6.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規則是: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志愿,以學生報名所在區為單位,對達到相應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將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合成總分(總分滿分800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計劃數確定錄取名單。
“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規則是: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志愿,以學生所在初中學校為單位,對達到相應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將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合成總分(總分滿分800分),按照平行志愿原則進行錄取。
7.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末位投檔排序規則是怎樣的?
“名額分配到區”和“名額分配到校”投檔末位同分時,按下列規則排序錄取:
第1位序,經公示享受同分優待的學生優先。
第2位序,比較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
第4位序,比較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第5位序,比較語文成績,高者優先。
第6位序,比較綜合測試(含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成績,高者優先。
8.統一招生錄取規則是怎樣的?
“1至15志愿”招生錄取由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按平行志愿原則進行錄取。
區級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的錄取規則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達到區規定的要求方可錄取。
9.學生如何參加征求志愿?
在“1至15志愿”錄取結束后,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學生可向報考區招考機構咨詢了解有關征求志愿信息。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余額,通知有意向學生填報征求志愿表,并進行投檔錄取。
10.各招生類別的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是如何劃定的?
根據參加招生錄取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分布,各招生類別的計劃數和學生志愿等情況,劃定各招生類別在投檔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
學業考試總成績未達到相應類別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不能參加該招生類別的投檔。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只是學校錄取的“底線”,從歷年的實際錄取結果來看,大多數學校的實際錄取分數線要比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高。
11.招生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是如何產生的?
招生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由市、區招考機構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原則,按照學生填報的志愿投檔錄取。對某所學校來說,在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這所學校按招生計劃數錄取的末位學生的分數就是該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
12.學生被志愿學校錄取后,是否可以放棄已被錄取的學校而順延至后面志愿的學校?
不可以。一旦學生投檔被某所學校錄取,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
13.學生如何開具成績證明?
學生可自2025年7月25日(星期五)起憑居民身份證登錄“一網通辦”—“教育考試專欄”,申請開具本次考試成績證明。
以其他有效證件報名的學生,在校生的成績證明可聯系所在學校獲取,返滬生、往屆生可聯系報名所在區招生考試機構獲取。
14.各批次錄取結果在哪里查詢?
備注: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來源: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編輯:顧佳麗
責編:朱競華、顧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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