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大華步行街炸鍋了!
7月6日晚,一女子路過彩票攤,隨手刮了幾張,結果“唰”地一下——中百萬大獎!100萬!數字明晃晃印在彩票上,女子興奮得跳起來,圍觀的人也跟著喊“發財了”!
可賣彩票的老大爺不干了,戴上老花鏡瞅了半天,突然翻臉:“這彩票你沒付錢,是我的!中獎也算我的!”女子當場懵了:我先刮后付錢,咋就成了“搶你的”?這大爺是見錢眼開,還是真覺得“沒付錢就沒理”?
先捋捋這事兒咋鬧的。
女子路過彩票攤,心血來潮刮了幾張,刮到一半發現中獎了,而且是百萬大獎!她趕緊喊大爺確認,大爺拿過彩票,看了又看,臉色從“和氣生財”變成“六月的天”——直接黑了。大爺說:“你沒付錢,彩票就是我的,中獎也算我的!”
女子急得直跺腳:“我現在就付錢!我又不會跑,難不成沒中獎就不用給錢?”大爺不依不饒:“要想拿獎,這些彩票全買走!”
圍觀群眾聽不下去了:“這不是耍無賴嗎?”有人喊“報警”,很快110來了,把兩人帶走調解,最后女子領了獎,大爺也認了賬——可這背后的理兒,得掰扯清楚!
先說說“先刮后付錢”這事兒。
去超市買東西,能先拆包裝吃了再付錢?去飯店吃飯,能先吃完再結賬?當然能!只要最后付錢,就不算“偷”。彩票攤也一樣——女子刮彩票,是“試用”還是“購買”?
法律上,這叫“要約與承諾”:女子刮彩票,是“要約”(表示要買);大爺沒反對,是“承諾”(同意賣)。就算沒提前付錢,只要最后補上,交易就成立。大爺非要說“沒付錢就不是你的”,就像飯店說“你吃了我的菜,沒先付錢,菜還是我的”——荒不荒唐?
再說說大爺的“無賴邏輯”。他讓女子“全買走彩票才能領獎”,這不是“交易”,是“訛詐”!女子只刮了幾張,憑什么要買全部?就像你去超市試吃一塊餅干,店員說“要吃就得買整箱”——這不是強買強賣嗎?大爺可能覺得“百萬大獎太誘人”,想獨吞,可這錢他能吞得下?法律可不慣著這種“見錢眼開”的毛病!
更氣人的是大爺的態度。女子中獎時,他第一反應不是“恭喜”,而是“這錢是我的”——眼里只有錢,沒有半點誠信!做生意講究“童叟無欺”,他倒好,見利忘義,把“誠信”二字扔地上踩。圍觀群眾都看不下去了,說明大家心里有桿秤:錢重要,但良心更重要!大爺要是有點骨氣,就該說“恭喜你中獎,錢我收,獎你領”——這才叫“買賣不成仁義在”!可他偏不,非要鬧到報警,最后丟人又丟錢,圖啥?
有人說:“女子也有錯,不該先刮后付錢。”可現實里,多少人買東西是“先拿后付”?超市自助結賬、菜市場賒賬、飯店吃完再結賬——這些都是“先消費后付款”,只要最后補上,沒人會說“這是偷”。
大爺要是真怕“刮了不付錢”,可以提前說:“先付錢再刮。”可他沒說,等中獎了才翻臉,這不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是“耍無賴坑老實人”!
結尾想問問大家:你覺得大爺該為這事兒道歉嗎?是“見錢眼開”該罵,還是“先刮后付”也有問題?另外,要是你遇到這種情況,會先付錢還是先刮?
來評論區聊聊,你的每句話,都可能幫更多人看清“誠信”的分量!別讓“百萬大獎”砸碎了人心,咱們要的是“公平交易”,更是“做人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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