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活動中
使用他人商標進行獲利的行為
不僅違背商業道德
更可能觸犯法律紅線
屬于典型的商標侵權行為
近日,佛山兩服裝廠被立案調查!
近日,祖廟市場監管所根據深圳某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舉報,對轄區內某兩間服裝廠涉嫌侵犯第13965600號商標和第1737418號商標專用權行為開展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檢查涉事服裝廠。
接報后,該所執法人員迅速趕赴涉事服裝廠現場。經權利人代理人現場鑒定,涉事服裝廠生產的帶有“米老鼠”“維尼熊”涉案商標的服裝為侵權產品。執法人員現場查獲涉嫌侵權服裝共計902件。經查,涉事服裝廠在未取得權利人授權的情況下擅自生產侵權產品,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服裝予以扣押,并立案調查。目前,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侵權服裝。
執法過程中,涉事企業負責人當場承認錯誤并深刻反思,承諾將系統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內部合規審查機制,堅決杜絕類似侵權行為再次發生。
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下一步,佛山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商標侵權違法行為,堅決維護注冊商標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著力營造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營商環境。
告誡廣大商家
●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摒棄僥幸心理,嚴格履行知識產權審查義務。
●嚴把生產經營關口, 在生產加工或進貨采購環節,必須嚴格審查委托方及供貨商提供的知識產權(商標、專利等)授權證明文件。
●加強內部管理培訓,定期組織員工學習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提升侵權商品鑒別能力。
●合法誠信經營,切勿生產、銷售侵權假冒商品,避免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提醒廣大消費者
●對侵權產品說“不”!
●購買相關商品須謹慎,注意查看商品包裝上是否有清晰、規范的商標標識,是否有相關授權說明。
●如發現侵權假冒產品,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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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祖廟市場監管所、佛山市場監管
編輯:雷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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