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媒體蓬勃發展的當下,信息傳播的門檻大幅降低,每個人都能成為信息的發布者與傳播者。然而,這并不意味著誰都能在網絡空間里隨心所欲、信口開河。被判剝奪政治權利的人,竟能接受自媒體博主采訪,大肆談論犯罪經過和服刑情況并在網絡發布?日前,寶山區檢察院針對該情況對網絡公司以及行政機關依法制發檢察建議。
“上海大哥快60了進去32年,在牢里時間比在外面多,出來不認識家。”“上海大哥云南勞改近20年,里面伙食不好,因為調皮搗蛋經常關禁閉。”2024年9月,這兩條網絡采訪在某視頻網站發布后,熱度迅速上漲,瀏覽量、評論量一路飆升。視頻中陳某某大肆談論自己所犯罪行以及監獄勞改情況。該視頻引起了寶山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檢察官的注意,“如果陳某某所述情況屬實,那么他現在很有可能在剝奪政治權利期間,根據法律規定不得接受采訪、發表演說。”
于是,檢察官立即開展調查核實工作。檢察官聯系相關行政機關了解情況,調取了陳某某的《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以及刑滿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相關材料等,查實了陳某某為本區人員,因毒品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裁定減刑后刑滿釋放,現仍處于剝奪政治權利期間。在對陳某某進行詢問時,他表示出獄后來到居住地相關行政機關和居委會報到,被告知處于剝奪政治權利身份以及期限,“告知我挺多規定的,我只記得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至于被采訪的視頻,陳某某交代在2024年八九月間,經朋友介紹,某自媒體博主找到他拍攝采訪視頻,并發布在網上,后來被告知此事違法,他便要求該博主下架視頻。
“視頻下架前播放量已達到60余萬次,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網站對視頻發布應負有審核責任,行政機關對于剝奪政治權利的執行工作仍需改進。”為進一步加強相關工作的改進和落實,檢察官對該視頻網站和相關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建議該視頻網站主動規范發布視頻的合法性,加強對上架發布視頻的審核力度,建立健全長效的內容管理機制;建議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規定的陳某某作出處理,全面排查被剝奪政治權利罪犯的監管情況。
近日,該視頻網站回復已及時傳達檢察建議內容,后續將加大對類似視頻的審核力度,完善舉報通道,做好社會監督。相關行政機關表示,已責令自媒體博主刪除有關視頻,對陳某某做出行政處罰,并將進一步加強規范剝奪政治權利執行工作。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自媒體發言在享受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的同時,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的約束。廣大網民和自媒體工作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事實、理性發聲,網絡平臺應當健全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審核、監管職責,推動形成健康有序的網絡生態環境。
原標題:《被剝奪政治權利還“拋頭露面”接受采訪?》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郭劍烽 通訊員 金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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