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陽一家長在網絡問政平臺上投訴反饋:自家孩子再幼兒園受傷!質疑老師失職!
家長:一、投訴人及孩子基本信息 孩子姓名:李某某 性別:男 年齡:5 原就讀班級:鰲江某幼兒園
二、事件經過 2024年5月15日,孩子在鰲江某幼兒園就讀期間,因幼兒園教師周老師嚴重失職,導致孩子受傷。
當天,孩子在園內托管課活動時,周老師未履行應盡的看護職責,未及時制止孩子爬桌子跳桌子存在的危險行為,致使孩子發牛重大安全事故導致額頭受傷。事發后,幼兒園未第一時間采取妥善的救治措施,幼兒園沒有急救箱,紗布細帶也沒有,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機,給孩子造成了更為嚴重的傷害。
經醫院診斷,孩子額頭受傷,血管斷裂,長5公分縫合22針、留疤等),目前已產生醫療費用1000元,且后續長大后還需進行疤痕修復等治療,預計費用100****000元。
三、幼兒園存在的服務質量問題
1.教育管理失職:幼兒園末能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對教師的工作監督不到位,導致教師在工作期間只顧另一位老師的女兒聊天,區別對待學生,未能保障我孩子在園內的人身安全,教室里只有一個周老師和保育員,嚴重違反了幼兒園作為教育服務提供者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
2.應急處理不當:孩子受傷后,幼兒園工作人員未及時對傷口進行科學處理,也未迅速將孩子送往正規醫療機構,耽誤了治療時間,反映出幼兒園在應急處理機制方面存在嚴重缺陷。
3.事后態度消極:事件發生后,家長多次與幼兒園溝通協商賠償及后續處理事宜,但園方始終采取要賴、推諉的態度,拒絕承擔應有的責任,未對孩子受傷一事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和賠償計劃,嚴重損書了消費者(家長)的合法權益。
四、訴求1.責令幼兒園對此次事件進行全面調查,對涉事教師及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并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我。
2.要求幼兒園承擔孩子因本次受傷產生的全部醫療典用、護理費、交通費等實際文出,以及后續疤痕修復等相關費用。
3,督促幼兒園對園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進行全面整改,加強對教師的培訓和管理,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我已保留孩子受傷后的照片、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用單據、與幼兒園溝通的記錄等相關證據材料(附證據清單),以上所述均為事實,懇請貴局依法對幼兒園的服務質量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孩子應有的權益。
平陽教育局回復: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現將辦理結果回復如下:您已多次反映“孩子在幼兒園受傷”的事項,我局已經將答復結果郵寄給您,我局無法滿足您訴求,您對處理結果不認同,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下一步我局鰲江學區繼續持續積極努力協調各方妥善處理此事件,盡快促成事情圓滿解決。
如果在多方協議無效的情況下,將建議您按法律法規走司法程序解決。
來源:民呼我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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