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國成立之前,西藏處于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社會,這是一種極為落后且殘酷的社會制度,將西藏百萬農奴推進了暗無天日的深淵。
西藏農奴制從吐蕃時期的奴隸制演化而來,到 13 世紀普遍確立,一直延續到 20 世紀中期。在這一制度下,占西藏總人口不足 5%的農奴主,包括寺院上層僧侶、官家和貴族及其代理人,幾乎占有了西藏全部的耕地、牧場、森林、山川、河流、河灘以及大部分牲畜等生產資料。
而占西藏總人口 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不僅沒有生產資料,連人身自由都被剝奪,完全淪為農奴主的私有財產,被視作 “會說話的牲口”。
農奴一般分為 “差巴” 和 “堆窮”。“差巴” 意為支差的人,要向地方政府支應各項差役,還得為領主的自營地無償勞動。“堆窮” 則多由 “差巴” 破產后形成,社會地位更低,生活更為困苦,堪稱 “農奴中的農奴”。
他們不僅要承受繁重的體力勞動,還面臨著農奴主的超經濟剝削,賦稅、烏拉差役和高利貸如三座大山,壓得他們喘不過氣。美國記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在《百萬農奴站起來》一書中提到:“女人因多梳一根辮子而被征辮子稅…… 養殖盆花的被征花盆稅,而且每盆都被征…… 逢事若是拿不出納稅單,就會挨鞭笞,或遭受重罰。”
農奴們辛苦勞作一年,絕大部分糧食都要交給領主,自己所剩無幾,難以維持生計。為了活命,只能向領主租借,利滾利之下,債務越積越多,祖祖輩輩都難以還清,正如當時民謠所唱:“爺爺的爺爺欠下的債,爸爸的爸爸沒有還清,到了兒子的兒子那輩,連利息的利息也還不完。”
農奴主掌握著農奴的生殺大權,對他們進行殘酷的統治。舊西藏通行數百年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把人分成三等九級,明確規定農奴處于社會最底層,無法改變身份。若農奴稍有反抗,便會遭受剜目、割耳、斷手、剁腳、抽筋等野蠻刑罰。
在拉薩的 “雪監獄”,就是一座人間煉獄,鞭打、拷問、活埋等酷刑屢見不鮮,還有令人毛骨悚然的 “蝎子洞”,被投入其中的農奴,只能在毒蝎的叮咬下痛苦死去。
更令人發指的是,在舊西藏還存在著活人祭祀和用人體制作法器的殘忍行為。在藏傳佛教的密宗里,有一種神秘的法器 —— 阿姐鼓,其鼓面竟是用 16 歲以下少女的純凈肌膚制成。為了保證鼓面的純潔性和韌性,這些少女被選中后,會被刺聾雙耳、割去舌頭,以防止受到外界 “玷污”,最終被活生生地剝去皮膚。
除了阿姐鼓,還有人皮唐卡、嘎巴拉(用人頭骨制成)、腿骨號等法器,無不沾染著無辜者的鮮血。在 18 世紀,西藏爆發大規模天花疫情,喇嘛們竟宣稱這是神靈的憤怒,需要用人皮鼓來祈求神靈寬恕,這種荒謬的說法讓無數少女慘遭毒手。
農奴們在精神上也受到了嚴重的控制。舊西藏的宗教勢力在政教合一制度下惡性膨脹,三大領主利用 “極樂世界” 和 “來世幸福” 等說法,讓農奴們相信自己所遭受的壓迫是命中注定,今世受苦是為了來世幸福,從而心甘情愿地忍受剝削。在這種精神枷鎖的束縛下,農奴們不敢反抗,只能默默承受著無盡的苦難。
直到 1951 年西藏和平解放,1959 年進行民主改革,才徹底摧毀了封建農奴制度,百萬農奴終于迎來了新生,擺脫了被奴役的命運,成為了國家的主人。回顧那段黑暗的歷史,我們更應珍惜如今來之不易的和平與幸福,也更加深刻地認識到社會進步和人權保障的重要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