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報道,湖南湘潭的尹先生告訴記者,他的妻子被當地一公職人員“奪走”后,他在捉奸這兩個人時,還被公職人員打傷了。
他認為自己是受害者,到派出所報警,無人受理。到公職人員單位投訴,也沒有人管。事發幾個月,他不知道該找誰管這件事?在特別絕望的情況下,他只能選擇讓記者曝光這件事。事情一經曝光,紀委火速給出回應,正在介入調查。
女主角,銀行上班,工作輕松體面,不愁吃穿;老公呢,是企業股東,妥妥地躺著賺錢型選手。這家庭配置說不上頂配,也起碼是小康以上水平吧?
但誰也沒想到,她卻看上了一個執法大隊的城管隊長——這選擇標準,真是讓人摸不著頭腦。感情的事外人不好說,可一個人能同時選擇“穩定家庭+城管隊長”這種組合,也算是夠“斜杠青年”了。
據說,從去年底這位女士突然提出離婚開始,尹先生就覺得事情不太對勁。妻子拒絕見面,搬回了娘家。今年3月,尹先生跟蹤發現妻子疑似出軌,4月更是在酒店“實錘捉奸”——對象正是湘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大隊長肖某。
要說他還真男人,突然闖進某房間,拍攝了大量的妻子和肖某的不雅照。肖某很生氣,后果很嚴重。之后,尹先生請了律師,起訴離婚,并從酒店調出了大量的開房記錄和監控視頻,光次數就有十幾次。說實話,要不是事發在現實生活里,真以為在拍網劇了。
5月26日,掌握了鐵證的尹某怒氣沖沖地找到肖某的辦公室,就想要個說法。換作是誰,老婆被人拐跑了,都得找人理論理論吧?這很正常,很合理。可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肖某不但沒有絲毫愧疚和悔意,反而惡人先告狀!這家伙直接動手掐尹某的脖子,把人家推倒在地,導致尹某軟組織挫傷。
你說這是什么邏輯?自己做了虧心事,還有臉打人?這不是典型的"做賊喊捉賊"嗎?更氣人的是,尹某報警后,6月3日經湘潭縣公安局鑒定確認為輕微傷,可一個多月過去了,當地公安機關竟然沒有對肖某采取任何行動!
忍無可忍的尹某最終選擇了網絡舉報。7月8日晚,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實名舉報視頻,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說得明明白白,還曬出了大量證據。
面對洶涌的輿論壓力,湘潭縣終于坐不住了。7月9日,湘潭縣聯合調查組火速成立,并發布通報稱已對肖某作出停職處理。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這話用在肖某身上再合適不過了。一個執法大隊隊長,本該是法律的守護者,卻成了法律的踐踏者;本該是人民的公仆,卻成了人民的"公敵"。
老百姓最恨的就是這種披著官皮的禽獸!他們拿著納稅人的錢,卻干著傷天害理的事,簡直是"端著人民的碗,砸著人民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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