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收車回家后意外猝死,網約車平臺卻以 雙方的合作僅限于“接單至乘客下車期間”,不愿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北京市通州法院審理了一起網約車司機猝死案件,并做了判決。
據了解,2023年2月,田某與某旅行社旗下的網約車平臺簽訂了合作協議。協議中明確指出,雙方的合作僅限于“接單至乘客下車期間”,然而,平臺并未為田某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僅投保了“道路乘客承運人責任保險附加司乘人員責任險”。這種保險的覆蓋范圍極為有限,僅在司機服務乘客的行程中有效,而對于司機24小時的人身安全保障則完全缺失。
2023年2月22日至23日,田某連續工作,幾乎沒有休息。2月22日從15:04開始接單,一直到次日凌晨1:12才結束,10小時內完成了18單,僅休息了1小時。2月23日早上6時,田某被發現死亡。經北京市通州區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田某系猝死,尸表無外傷,排除了中毒的可能性。
田某的家屬隨后將旅行社和平臺告上法庭,認為平臺將司機前往接乘客的接駕時間強行劃入“休息期”,這種荒謬的定義不僅違背常理,還變相迫使司機超負荷工作,最終導致田某猝死。
通州法院的判決直擊問題核心。法院指出,平臺在保險方面的漏洞是其最大的硬傷。根據法定義務,平臺本應為司機提供24小時的人身意外險,但平臺所購買的“司乘險”僅覆蓋司機接客到乘客下車的這段時間,這無疑是對司機基本保障的嚴重剝奪。
此外,平臺將“接駕”等同于“休息”的說法更是荒謬至極。司機在前往接乘客的路上,不僅要找路、趕時間,還要擔心乘客取消訂單,精神高度緊張,這種狀態怎能算作休息?田某在死前10小時內僅休息1小時,平臺顯然未盡到提醒和保障司機休息的義務,管理上存在明顯過錯。
然而,法院在綜合考慮平臺的過錯程度以及雙方的地位后,認為平臺雖有過錯,但并非故意為之,且田某自身的健康狀況等因素也無法完全排除。因此,法院最終判決平臺承擔10%的賠償責任,賠償田某家屬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20萬元。平臺不服判決上訴,但被二審法院駁回。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通州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陳漢東強調,無論平臺經濟如何“新”,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法院將嚴格審查平臺通過“合作協議”“限定險種”等手段逃避法定責任的行為,確保保險保障真正到位。將“接駕”“聽單”硬說成休息期,這種行為違背了勞動保護的基本原則。法院需要結合司機的接單強度和強制休息規則的實際執行情況,嚴格判斷平臺是否盡到了安全守護的責任。
這起案件不僅引發了對平臺責任的深入思考,也提醒了廣大網約車司機。方向盤握在自己手里,生命更是自己的。長時間連續工作、疲勞駕駛是司機面臨的巨大風險,但許多司機卻因為系統派單的密集而無法得到充分休息。
一位跑了五年網約車的司機無奈地說:“在線時長就是錢,有時候系統派單一個接一個,根本停不下來,想休息?哪由得自己!”另一位司機也補充道:“說是‘休息’,可空車跑在去接人的路上,精神敢放松嗎?找路、趕時間、擔心乘客取消單,心一直提著,這算哪門子休息?平臺這種算法,純粹是在變相壓榨司機!”
司機們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我們,平臺的規則雖然冰冷,但司機的生命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司機們必須學會保護自己,累了就要休息,系統派單不合理時,該停就停,該申訴就申訴,不要硬扛。定期體檢,不要把小毛病拖成大問題。同時,司機們也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忽視長時間駕駛的風險。疲勞是沉默的殺手,面對不合理的規則,要敢于收集證據,該投訴就投訴,該維權就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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