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于7月8日發布《汕頭市關于開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意向登記的公告》,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指導意見》(國發〔2023〕14號)精神,加快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輪候制度,準確摸清我市住房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的購房需求,加快解決工薪收入群體住房困難,穩定工薪收入群體住房預期,正式啟動我市保障性住房輪候意向登記工作。
根據公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通過收購存量商品房籌集,采取市場化方式運作,限定套型面積,按照“保本微利”原則配售的住房。
重點針對住房有困難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的引進人才等群體,實行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違規將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
保障對象為住房有困難、戶籍在本市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引進的人才等群體。
根據公告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登記實行常態化線上申請。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并由其中一名成員作為主申請人提出申請。每個保障對象家庭只可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主申請人與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或者撫養關系并共同生活。主申請人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成年子女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未成年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不影響其成年后享受住房保障政策。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未婚人員或離異、喪偶不帶子女的人員可作為單身申請人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
本次開放輪候庫登記
主要是為了解
我市符合相關條件群體的
需求及購買意向
僅作基本資格篩查
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推出后,納入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意向登記的家庭可依據項目信息公示內容,結合家庭實際居住需求、經濟承受能力等綜合因素,自主選擇是否參與當期申購登記(屆時如家庭戶籍、住房、婚姻、收入、社保等信息發生變化的要如實申請變更)。
來源: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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