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7時40分,陜西華電榆橫煤電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華電榆橫煤電公司)所屬小紀汗煤礦發生一起2人身亡的墜井事故。
7月8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陜西局公布了事故調查報告。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注意到,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存在遲報。事故調查組共對28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其中,華電榆橫煤電公司總經理等人被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小紀汗煤礦被責令停產整頓。
事發時的畫面。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6月6日,小紀汗煤礦作業人員李某星、鄭某成等4人及一名吊車司機正進行中央進風立井舊供水管路拆除作業,其中,李某星、鄭某成負責入井拆除管路,現場無安全監護人員。
當日7時至16時,李某星、鄭某成拆除并提升兩根供水管,管拆除至井口向下約67.5m處。因遺失工具,李某星、鄭某成乘坐吊籃升井。17時40分,當吊籃升至距井口約10m處時,吊籃及李某星、鄭某成墜井。
經調查,事故發生時間為17時40分。施工負責人19時33分才向小紀汗煤礦調度指揮中心匯報,而小紀汗煤礦21時35分才向各監管監察部門上報,事故被遲報。
6月7日,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陜西局牽頭,聯合陜西省應急管理廳等單位成立華電榆橫煤電公司小紀汗煤礦“6·6”一般其他(墜井)事故調查組,對該事故開展全面調查。同時邀請榆林市榆陽區紀委監委介入事故調查,適時成立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開展工作。
經調查認定,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且遲報。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直接原因是:當班拆卸中央進風立井舊供水管路作業人員違章乘坐自制吊籃升井,冗余提升鋼絲繩被卷入電動卷揚機滾筒與機殼夾縫內摩擦撕裂斷開,人員隨吊籃墜落,導致事故發生。
事故調查報告認定了事故間接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其中,華電榆橫煤電公司“兩外”管理責任“空轉”,外委工程“一包了之”;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混亂;落實監管監察指令不認真,自查自改走過場;汲取事故教訓不深刻,事故報告不及時。此外,各外委工程施工單位法律意識淡薄,違規層層轉包分包,最終由自然人馮某平通過APP、微信群招聘臨時人員,組建“草臺班子”、“路邊隊”具體實施管路拆除、安裝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冒險組織作業;設備設施配備不合規,檢修維護不到位,馮某平安排人員通過五金店購買不符合煤礦安全施工作業的電動卷揚機(無MA標志,無斷繩、過卷等保護),且私自將提升高度由100m改造為400m,將原φ10mm鋼絲繩更換為φ8mm鋼絲繩。
對此,事故調查組共對28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處理建議。其中,對2名遇難人員不予追究責任;對華電榆橫煤電公司總經理、小紀汗煤礦礦長等7人,陜西日升礦業工程公司副總經理、陜西沐和鼎信公司實際控制人等外委單位2人和承攬轉包分包工程的2名自然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其中4人在事故發生后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給予相應黨紀政務處分、行政罰款。其中華電榆橫煤電公司總經理、小紀汗煤礦礦長自受處分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事故調查組建議對華電榆橫煤電公司董事長、小紀汗煤礦安全副礦長等1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罰款、暫停相關資格等處理處罰;對榆陽區能源局安監科科長、包抓干部、駐礦安全監督員等5人移送榆陽區紀委監委追責問責。
同時,事故調查組還對其他事故責任單位做出了有關處理建議。
????????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