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7月10日發布首批6個涉外商事海事調解典型案例,總結近年來各級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多元解紛經驗,提煉國際商事調解新范式。
據了解,這批案例涉及新加坡、韓國、意大利、美國等6個國家當事人,集中展現了中國法院創新多元解紛機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護航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服務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司法擔當。
隨著我國民營企業“走出去”步伐加快,民營經濟組織對海外權益保護的需求日益凸顯。葆某公司與高某某及第三人趙某等不當得利糾紛案,是我國當事人與韓國當事人在吉林延邊投資大廈產生的不當得利糾紛。三方權利主體圍繞大廈投資產生10余起關聯訴訟。最高法法官深化巡回審判要求,赴現場深入了解糾紛背后涉及的歷史原因,最終圓滿化解糾紛,不僅降低了涉訴民營企業的維權成本和時間損耗,更是向社會傳遞了人民法院主動服務中外商事主體的鮮明司法導向。
人民法院堅持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助力穩定外商投資市場預期,通過公正高效的調解方式解決爭議,增強外商對投資中國市場的信心。在一起案例中,針對新加坡亞洲某投資公司股權投資回購僵局,人民法院引入第三方帶資參與調解,實現外商投資者安全收回投資利益、國內企業維持正常運營的雙贏局面,為穩定外商投資預期、增強外國投資者對華投資信心注入法治動能。(記者馮家順、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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