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說好的這套房子讓我隨便用,現在跟我收租金?”近日,一場因房屋使用問題引發的親戚間糾紛在承辦法官的調解下成功化解,親情重歸于好。
案情簡介
丹丹(化名)與玫瑰(化名)是親戚關系,分別經營公司。由于疫情影響導致玫瑰公司近期效益持續不佳,丹丹出于親情考慮,主動提出將自己閑置的一處房屋提供給玫瑰無償使用,雙方未簽訂書面協議。丹丹當時的一句“可隨便用”,讓玫瑰安心使用多年。
然而,隨著時間推移,雙方關系出現裂痕。丹丹認為玫瑰長期無償使用房屋不妥,要求其支付租金。玫瑰則感到委屈,表示當初是說好無償的,且自己的經濟狀況未完全好轉。由此產生矛盾。
承辦法官接手案件后,敏銳地抓住了問題的關鍵:親情是基礎,承諾有分量。法官從親情和法律角度出發,一方面肯定丹丹最初無償提供房屋的幫助行為,另一方面也向玫瑰釋法明理:當初其曾口頭表示“等經濟好轉會付房租”,這同樣是一種承諾,也是有效的。多年無償使用房屋,玫瑰受益頗多。
“親戚之間難免有摩擦,但情義無價,互相理解才能長久。”法官從親情紐帶和法律關系出發,耐心疏導。最終,雙方放下成見,玫瑰同意支付一定金額的價款作為補償,丹丹放棄部分租金訴求,雙方握手言和。
小貼士:親友間涉及經濟往來,務必通過書面或電子證據固定約定內容,避免“情面”埋下糾紛隱患。
審 核:郭玉婷
作 者:李 雯 李 媛 強慧雪
編 輯:劉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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