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張教官 提走魏牌高山MPV。首次高速行駛就熄火,售后電話無人接聽,他自費拖車回店。
這段經歷被他拍成視頻發到抖音,迅速沖上熱搜,網友們齊聲力挺:“不愧是維權斗士!”
但就在7月7日,劇情突然反轉——
一段錄音曝光:
“希望把壞事變好事。”
“商業上這些可以談。”
“你們沒得選。”
網友瞬間炸鍋:
“原來不是為賠償,而是談合作?”
“這是維權,還是借機敲門商務?”
法律怎么看?
先明確一點:車輛確實存在質量問題。高速熄火、售后遲遲無解,這完全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張教官有權要求:
修理、更換或退車
合理賠償(如拖車費、誤工費)
維權的出發點沒問題,但錄音里的內容引發了一個法律上的敏感點——“有因型敲詐勒索”?
行為人手里有“看似合理”的理由——比如車輛問題、合同糾紛、言論自由——但用它當成籌碼,去威脅、恐嚇對方,最終索取財物或不當利益。
簡單說:
維權(合法)+ 索賠(合法)
摻雜威脅、暗示“不合作就曝光”,可能被認定為敲詐勒索。
尤其是錄音里反復出現的:
“商業上可以談”
“你們沒得選”
如果有證據證明這些話帶有“不給合作就搞輿論”的暗示,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張教官踩線了嗎?
目前來看,全程溝通 不提數額,避免被定性為“敲詐勒索”;
一直要求企業先開口,降低主動索取的法律風險。
在證據鏈不完整的情況下,司法機關通常更傾向認定這是民事糾紛,而不是刑事犯罪。
合理索賠 = 合法
借輿論施壓謀求商單 = 法律灰色地帶
不過輿論場上,張教官已然失去了道義高地。
你怎么看?
真維權,還是一場流量博弈?
評論區聊聊:如果是你,遇到這種車企“高冷”售后,會考慮找大V維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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