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指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概念和構成要件是什么?
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構成要件是:
1.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侵犯的客體是被監護、看護人的人身權利。
犯罪對象是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沒有生活能力或者獨立生活能力低下的人。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等對這些人的監護、看護作出了規定,例如,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第1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創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環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協助未成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2018年修正的《殘疾人保障法》第9條第2款規定,"殘疾人的監護人必須履行監護職責,尊重被監護人的意愿,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等。因此,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對被監護、看護人進行虐待,情節惡劣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2015年8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第19條增設本罪,填補了《刑法》空白。
2.客觀方面表現為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行為。
虐待行為既包括以積極的作為方式給被監護、看護人造成肉體或精神上痛苦的所有行為,也包括以消極的不作為方式不滿足被監護、看護人生活需要的所有行為。例如,在看護老人期間,多次以辱罵、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老人;看護人違背職業道德和看護職責要求,使用針狀物對多名幼童進行傷害,情節惡劣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虐待被監護、看護人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的程度,方構成犯罪。情節是否惡劣,應當根據虐待行為方式、對象、后果等因素綜合加以判斷。
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單位,但必須是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管職責的人,或者單位,如兒童福利院、養老機構,幼兒園等。
對看護人員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負責人員,明知看護人員實施虐待行為而不加以制止,放任危害結果發生,情節惡劣的,可以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管職責而仍對這些人進行虐待。過失不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
三、認定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應當注意哪些問題?
要注意區分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與非罪的界限。
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的行為,情節不惡劣的,屬于違法行為,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可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刑事責任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261條之一的規定,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1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建安區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律所合伙人,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