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部分學校的家長收到校方通知,稱詐騙分子以日結150元等方式,誘騙北京市多名中小學生為他們發送詐騙手機短信,幫助引流詐騙。7月11日,北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官方微信號“北京反詐”發布5起警示案例,提醒學生及家長預防電信網絡詐騙。
出租微信號、兼職賺錢實則為詐騙提供幫助
西城區家長王女士于7月10日晚間收到了班主任群發的通知,通知稱,包括發詐騙手機短信、引流詐騙的違法行為已經涉及小學、初中、高中的全部學段,最小的11歲,最大17歲(為本屆的高考生),蔓延趨勢明顯?!耙寻l現有海淀、通州、順義的學生。請大家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上述通知稱。
在北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通報的5起案例中,涉及15歲到17歲的學生,他們不僅成為了詐騙分子誘騙的對象,還間接成為了犯罪分子詐騙“幫兇”,違法犯罪行為涉及發送詐騙短信、拉人進詐騙群、撥打引流電話、出租微信號以及為詐騙提供幫助。他們均受到了拘留的處罰,有人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其中,15歲的張同學在網上看到兼職賺錢的廣告,對方讓其用自己的手機發送短信,每發送一組(20條),對方給其30元錢。張某覺得有利可圖,且發個短信就能賺錢,遂用自己的手機向對方提供的手機號碼上發送詐騙短信。由于張某發送的短信造成多人被騙,金額高達20余萬元,被公安機關抓獲并以涉嫌幫信犯罪刑事拘留。
而16歲的梁某某則把微信好友拉進騙子提前建好的詐騙群內,每拉一個人可以獲利30元,造成了多人被騙,他也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
記者注意到,7月9日,云南省河口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也發布了警情通報,多名未成年人淪為了詐騙分子的“工具人”。其中提到了名詞“手機口”,即找兩部手機和電話卡,使用其中一部手機和詐騙分子開啟視頻聊天,另一部手機用于撥打詐騙分子提供的電話號碼,學生們只要提供兩部手機通話的安靜環境就可以賺到“兼職費”,實則是幫助不法分子撥打詐騙電話。
根據北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的通報,這些受到處罰的學生均因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多人被騙的惡劣情況。17歲的徐某某是高二學生,放假在家上網玩游戲時認識了犯罪嫌疑人,他以為只要打個電話就可以賺錢,按照犯罪嫌疑人孫某某提供的話術撥打受害人電話,并把其引流到詐騙APP上刷單,導致多人被騙,徐某某受到行政拘留并罰款的處罰。
16歲的曲某某則是把自己的微信號以每天50元的費用租給了收購微信號的人,對方用曲某某的微信號實施詐騙,曲某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的處罰。
16歲的高一學生王某某刷到兼職賺錢的視頻,對方讓王某某準備兩個手機,一個和自己通過QQ語音通話,另一個撥打其提供的手機號碼,并把兩個手機話筒用放在一起,讓兩個手機實現相互通話(對應上述名詞“手機口”)。每通話一小時騙子給王某某200元錢。王某某因涉嫌為詐騙犯罪提供幫助,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并罰款的處罰。
“這些孩子都是抱著占便宜、賺小錢的心理,被犯罪分子誘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造成了被害人的損失?!北本┮晃徊辉妇呙拿窬瘜π戮﹫笥浾哒f道。她表示,有些中小學生抱著貪便宜的心理不惜鋌而走險,希望家長在假期中要管控好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的行為。
7月9日,河口瑤族自治縣公安局發布的未成年人涉案照片。圖/河口瑤族自治縣公安局公眾號
抵制并警惕“低投入高回報”的兼職
什么是刷單詐騙?什么是幫信罪?為騙子提供幫助的未成年人會受到何種處罰?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曉宇表示,幫信罪是指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自然人或單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為。上述案例中,未成年人出租微信號、發送詐騙短信、拉人進群等行為,均可能被認定為為詐騙犯罪提供幫助,從而觸犯該罪名。
黃曉宇表示,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采取的強制措施。未成年人被刑事拘留,是因為經過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其行為已符合相關犯罪的立案標準。比如張某發送詐騙短信造成他人被騙20余萬元,屬于“情節嚴重”;梁某某拉人進群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且已導致實際危害后果。
“對于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其行為構成犯罪且情節嚴重,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對于未滿16周歲的行為人,可責令家長管教或接受專門矯治教育?!秉S曉宇提醒未成年人上網需要注意切勿出租、出借自己的微信、QQ、銀行卡、電話卡等,這些可能被用于詐騙等犯罪活動;抵制并警惕“低投入高回報”的兼職,如發短信、拉群、打電話賺錢,此類多為詐騙或違法活動。
此外,黃曉宇介紹,刷單詐騙是指不法分子以“兼職刷單返現”為誘餌,誘騙受害人先小額投入并返還少量傭金,待受害人加大投入后,以“任務未完成”“需要墊資”等理由拒不返現,甚至要求繼續轉賬的詐騙行為。他提示未成年人不要參與“刷單”“刷信譽”等活動,也不要誘騙他人參與,此類行為本身可能涉嫌違法,且多為詐騙陷阱。遇到可疑情況,及時與家長、老師溝通,切勿擅自操作。
提醒學生“五不轉”“五慎接”,加強法律意識
同時,北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也發布了《告學生及家長的一封信》,隨著公安機關對電信網絡詐騙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強,尤其是全國范圍內以打擊涉兩卡(手機卡、銀行卡)犯罪為主要內容的“斷卡”行動的開展,給為詐騙犯罪提供幫助的黑灰產造成了嚴重打擊,涉兩卡犯罪的成本越來越高。為此,犯罪分子盯上了涉世未深、防范意識薄弱的在校學生,導致在校學生涉兩卡違法犯罪數量激增。
為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辨別能力,預防在校學生的涉兩卡違法犯罪,營造清朗和諧美麗的校園環境,北京市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心向家長和同學發出“五不轉”“五慎接”“六個一律”“十個凡是”倡議。在防騙的同時,要加強法律意識,謹防被犯罪分子利用,成為違法犯罪行為的工具人。
其中包括:不向陌生賬戶轉賬;不向所謂的“安全賬戶”轉賬;不向有風險提示的賬戶轉賬;不向未經核實的陌生網站、APP、二維碼轉賬;不向要求先行繳納保證金、手續費、稅費等的網貸公司轉賬。
慎接95開頭的八位數電話;慎接400開頭的電話;慎接00或者“+”開頭的電話;慎接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慎接被手機軟件標記為詐騙、騷擾的電話。
陌生電話只要一談到銀行卡、密碼、驗證碼,一律掛掉;只要一談到“中獎了”,一律掛掉;只要一談到“電話轉接XX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一律掛掉;陌生短信讓點擊不明鏈接,一律刪掉;以交友為由推薦投資理財的,一律刪除;一提到“安全賬戶”一律掛掉。
此外,凡是自稱任何執法機構要求匯款的,凡是自稱任何執法機構要求匯款的,凡是自稱任何執法機構要求匯款的……諸如此類情況都屬于詐騙。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吳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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