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即將到來,全國各級各類學校陸續向學生和家長推送暑期安全教育通知書。從幼兒園孩子的居家監護、外出游玩安全,到中小學生的交通出行、防溺水警示,再到大學生兼職實習中的權益維護,暑期安全與維權的議題貫穿孩子們的假期生活。近日,記者結合多地發生的典型安全事件與維權糾紛案例,特別邀請心理學專家(國家注冊二級心理咨詢師趙雪花)及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澤華組成顧問團,針對不同年齡段學生的活動特點,梳理出涵蓋居家防護、戶外活動、社會實踐等場景的風險點,并附上具體應對措施與法律維權路徑,為廣大學生和家長打造一份實用性強、覆蓋全面的暑期安全指南。
幼兒園/小學階段
人身安全與托管責任
案例一:校外托管機構安全事故
暑期許多家長選擇托管機構照管孩子,但部分機構存在設施老化、人員看管不到位等問題,易引發摔傷、燙傷等安全事故。
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托管機構作為教育服務提供者,對學生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因設施維護不當、工作人員失職導致孩子受傷,機構需承擔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損失。
中學階段
行為安全及活動安全
案例一:未成年人騎電動自行車
引發交通事故
中學生對電動自行車危險性認知不足,違規載人現象增多,易引發交通事故。
律師:初中生未滿16周歲騎行電動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屬禁止性行為);電動自行車僅限載1名12歲以下兒童,載同齡同學屬雙重違法;操作不當(如逆行、闖紅燈)直接導致事故,構成重大過錯。若事故中機動車無過錯,騎車人及其監護人需承擔主要責任。此外,若家長默許或未妥善保管車輛,需自擔主責;若車輛系借用,出借人可能承擔補充責任。
案例二:網絡充值、打賞糾紛
中學生接觸手機、電腦機會增多,部分孩子易出現大額充值、打賞主播等行為。
律師:小學生通常年齡在6至12歲之間,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以上)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8歲以下)。當有證據證明充值行為系未成年人所為,且未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認時,游戲公司應當承擔退款責任,拒絕退款缺乏法律依據。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可能會考慮家長對手機、支付密碼的保管是否存在疏忽,家長的過失通常不能完全免除游戲公司的退款責任,但可能會影響最終退款的比例或金額。
大學階段 實習騙局與權益保護
案例一:兼職勞務糾紛
大學生兼職時,常因未簽訂正規勞務合同,缺乏明確書面約定,在薪資、工作時長、勞動條件等方面易與雇主產生糾紛。一旦發生爭議,學生往往因證據不足而處于劣勢。
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勞務合同的相關規定,雖然大學生兼職多形成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但雙方口頭約定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學生能通過聊天記錄、錄音、工作打卡記錄等方式證明當初約定的內容,雇主無故克扣工資屬于違約行為,學生有權要求雇主按照約定支付報酬。若協商不成,學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通過民事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案例二:網絡詐騙與信息泄露
大學生暑期求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虛假網絡平臺、釣魚鏈接等手段騙取學生個人信息,進而實施詐騙或進行信息售賣。
律師:此類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如果學生遭遇詐騙,詐騙者還將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詐騙罪相關條款。如平臺內部員工倒賣數據,平臺需承擔雇主責任;若黑客攻擊導致泄露,平臺因未履行加密等防護義務仍需擔責。學生一旦發現個人信息泄露或遭遇詐騙,應立即報警,可要求侵權方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案例三:實習押金與服裝費糾紛
一些企業或中介利用學生求職,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事后通過苛刻條款克扣或拒絕返還。
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雖然實習關系與勞動關系存在差異,但對于具備一定勞動屬性的實習(如接受單位管理、提供實際勞動),上述禁止收取押金、服裝費的原則同樣適用。收取費用必須全額退還(即使合同有約定,該條款因違法而無效)。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規定,機構以虛假承諾收取費用且未提供對應服務(如未發放服裝),構成違約,學生有權要求返還費用并賠償合理損失。學生可留存繳費憑證、雙方溝通記錄、實習安排等證據,向機構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違法收費)、市場監管局(舉報欺詐)投訴;協商無果時,可通過民事訴訟主張返還費用。
風險提示:凡提及“內部名額”“保崗留用”“高額返費”的,可能是騙局。簽訂實習協議前務必審查重點條款,明確崗位、工時、報酬、離職條件(即使名稱為《實習確認書》也需簽訂),重點排除“服務期違約金”“未滿時長扣費”等霸王條款,拒簽空白合同,任何待填寫處均應劃掉或注明“無內容”,不交押金、不買工裝、不付培訓費;對要求先行繳費的單位保持警惕。
心理學專家
家長要做安全引導者
孩子們在暑期的安全問題,如何重視?心理咨詢師趙雪花認為,首先家長應做孩子安全的引導者,而非“安全監控者”。假期安全十分重要,一方面,學校監管缺失后,孩子對外部危險的認知不足,易出現危險;另一方面,家長因工作難以時刻照護孩子,增加了安全隱患。在假期中,孩子們常常會遇到如下安全隱患:
物理安全:警惕“熟悉環境中的疏忽”
很多家長覺得“孩子在家、在小區里玩很安全”,但心理學上有個“風險感知偏差”——越熟悉的環境,人越容易放松警惕。比如孩子獨自居家時,可能因好奇觸碰電器、化學品;在小區玩耍時,會高估自己對器械的掌控力(如爬高、追逐時忽略障礙物)。建議家長不要只說“別碰”,而是帶著孩子一起做“安全復盤”:比如看完安全教育視頻后,讓孩子說說“如果插座漏電,第一步該做什么”,以強化其風險預判能力,因為孩子對自己“推導”出的規則,執行意愿會更強。
網絡安全:注重預防兩類陷阱
青少年對沖動控制和長期規劃能力較弱,很容易陷入兩類陷阱:一是“即時快感陷阱”,如無節制刷短視頻、打游戲,過度沉迷會導致生物鐘紊亂、情緒暴躁,引發親子沖突;二是“認同陷阱”,如被網絡社群的“歸屬感”裹挾,參與不良活動(如校園貸、非理性追星)。家長可以和孩子約定“網絡使用清單”:如每天留1小時“無屏幕時間”,一起做戶外運動;遇到陌生信息時,鼓勵孩子“先問三個問題——他想讓我做什么?我能得到什么?背后可能有什么風險?” 用這種“慢思考”對抗沖動。
心理健康:警惕“假期心理落差”
有些學生在假期前計劃“要讀完10本書”“要瘦10斤”,但實際執行中容易懈怠,進而自責;還有些學生因父母忙于工作,獨自居家時感到孤獨,情緒低落。這時候,“接納不完美”很重要。家長可以引導孩子做“彈性計劃”:把大目標拆成“每天讀20頁書”“每周運動3次”,完成了就肯定,沒完成也不苛責;如果孩子抱怨孤獨,家長不妨用具體的陪伴回應其情緒。
社交安全:建立“溫和的邊界感”
假期學生和同學、朋友的線下互動增多,比如聚餐、出游,這時候要注意“邊界感”的培養。除了大家常見的物理安全外,心理安全也很重要且易被忽視。孩子可能因缺乏關愛而抑郁,或因作業壓力而焦慮,還可能在外尋求情感寄托,甚至與陌生人建立不健康關系。因此,家長要認識到心理安全不僅是預防抑郁或焦慮,更要給予孩子足夠關愛與溝通。
趙雪花建議,家長可給孩子安排既能消耗能量又能提升專注力的活動,如軍訓、旅游、專注力訓練等。關鍵是避免孩子長時間無所事事,以防陷入精神空虛或接觸不健康內容。家長要時刻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態,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他們可能因性萌動或情感問題產生心理波動。家長需要與孩子保持良好溝通,了解孩子內心,避免孩子在外出現各種安全問題。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華曉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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