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行為,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根據《興化市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特制定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施教區范圍
注:施教區范圍內涉及到的社區四至范圍見附件1。
二、招生對象
1.小學一年級:
(1)戶籍及其法定監護人有效房產在學校施教范圍內,且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動人口,且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2.初中一年級:
(1)戶籍及其法定監護人有效房產在學校施教范圍內,且于2025年6月畢業的小學六年級在籍學生;
(2)符合政策要求的流動人口,且于2025年6月畢業的小學六年級在籍學生。
三、施教區確認
1.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和有效房產是確定其施教區的主要依據。
2.有效房產的認定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不動產證(或房產證)是認定房產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據。初審登記時,學生監護人須提供合法、有效的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原件。
如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須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房屋權屬證明”。
如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申請就近入學的,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①父母、學生的戶口必須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戶籍上。②學生本人及其父母無住房(須提供不動產登記中心出具的無房證明);或者學生的父親(或母親)為獨生子女,父親為獨生子可以祖父母的房產入學,母親為獨生女可以外祖父母的房產入學。
以下情況不作為入學的依據:
(1)招生登記前未取得不動產證(或房產證),僅提供購房發票、購房合同的不作為入學依據。學生監護人購買的未交付房產不作為入學依據。
(2)房產與他人共有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3)學生與房屋產權人、戶口簿戶主非直系關系的,此房產、戶籍均不作為入學依據。
(4)房產性質為純商業用房的不作為入學依據;車庫等附屬用房不作為入學依據。
(5)國家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房產,交易后,不作為入學依據。
(6)房產買賣,僅提供中介合同或公證書的,不作為入學依據。
3.以農村集體土地自建房或集資房作為入學依據的,戶籍地址必須與房產地址一致。
4.戶籍地址與住房產權證不一致的。
(1)符合戶口遷移條件的。在初審登記前辦好戶口遷移手續后,依照房產地址優先就近入學。
(2)城區拆遷戶未定居,現過渡居住的(須提供房屋征收協議原件),其子女入學按原居住地所在地報名入學。拆遷戶已落實居住地的,按現居住地所屬學校報名入學。拆遷過程中貨幣安置的,如在城區有房產,按房產地址就近入學;如在城區無房產,統籌安排至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
同一房產原則上6年內只安排一個小學入學學位,3年內只安排一個初中入學學位(同一家庭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三孩可以入學)。
四、招生程序
(一)施教區招生
1.網上報名
為方便廣大群眾,提高教育服務效能,今年我市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繼續實行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報名方式,家長通過手機下載“今日興化”或“泰州通”APP,進入其操作界面,搜索“陽光招生”進入報名主頁,進行網上報名(每部手機只可為1名學生報名)。7月18日—20日網上填報,網上報名所需材料與現場報名一致。
2.現場報名
未完成網上報名的家庭可以按時到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
注:1.學生與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能證明學生與監護人關系的其他材料。2.申請人提供的所有入學相關的證明材料均須原件,涉及戶籍、房產的相關材料須同時提供復印件。
3.復核公示
(1)信息核對(7月26日—7月27日)
城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對本施教區學生信息進行核對,確保身份證號、不動產證(或房產證)號等基本信息準確無誤,完成《2025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信息登記表》。7月27日前將核對后的《2025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信息登記表》報教育科。初中郵箱:xhjyjjk@126.com;小學郵箱:xhsxjk@163.com。
(2)資格審核和實地走訪(7月28日—7月31日)
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聯合公安、不動產中心、社區等部門對學校留存的新生入學檔案中材料原件的真實性進行復核,對學生實際居住情況進行走訪。對涉嫌偽造、使用虛假證件的,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公示時間(8月1日—8月2日)
經復核,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城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各校向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發放2025年興化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并于8月3日前,將施教區內新生招錄結果報教育科備案。(初中郵箱:xhjyjjk@126.com;小學郵箱:xhsxjk@163.com)
(二)統籌類招生
1.統籌學校
小學今年原則上統籌到南亭實驗學校小學部、垛田中心小學、實驗小學文林校區、施耐庵小學、新生中心小學、楚水小學、第二實驗小學;
初中今年原則上統籌到板橋初級中學九頃校區及興東校區、文峰初級中學、楚水初級中學本部及昭陽校區、昭陽湖初級中學、南亭實驗學校初中部。
2.現場報名
注:1.學生與監護人戶籍不在一起的,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能證明學生與監護人關系的其他材料。2.申請人提供的所有入學相關的證明材料均須原件,涉及戶籍、房產的相關材料須同時提供復印件。3.符合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優撫優待入學的,于7月23日-24日持相關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科登記。
(三)補報名安排
施教區學生8月20日到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登記,8月21日學校審核。統籌類學生8月20日到楚水初級中學登記。
(四)補錄取名單公示
8月23日-24日。公示無異議后,各校向適齡兒童、少年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發放《2025年興化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
(五)報到注冊
城區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于8月31日組織新生報到注冊。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全校的招生工作負總責。校長要準確把握招生政策,本校的施教區范圍及確認標準。學校要建立以校長為組長,各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一名中層以上干部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與教育、公安、不動產中心、社區等部門聯系溝通,以及材料初審、實地走訪等工作的組織協調。初審登記期間,學校要主動與駐地派出所聯系,請派出所安排民警駐校,維持秩序。
2.各校要設立招生工作接待處(或問訊處),安排固定辦公場地,明確一名中層以上干部負責接待工作。接待處(或問訊處)要向社會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工作日內必須有人值守,及時答復家長的咨詢,接待處理家長的來電、來信、來訪,以及與招生有關的其他事項。各校咨詢電話及聯系人見附件6。
3.學校組織初審登記和實地走訪是招生的關鍵。各校要組織核查人員認真學習本方案,準確把握施教區確認的標準和招生工作程序。在初審登記過程中,要嚴格、仔細審查學生及其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戶籍、房產等材料,甄別材料的真偽。學校不得接受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的檔案材料,對初審不合格的,要告知學生及其家長。經材料復核、實地走訪,未能通過入學資格審核的,學校要及時告知家長審核結果,耐心解釋,說服動員其到相應學校注冊入學。負責走訪的人員,須深入學生家庭、鄰里,充分溝通和了解學生情況。
4.招生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高。各校在招生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要加強招生政策、招生紀律的宣傳。在招生工作中,所有教師、家長都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不得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如發現教師、家長、社會人員有組織或參與偽造、買賣、使用虛假證件等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本招生方案中的其他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教育科負責解釋處理。
附件:
1.興化城市社區區域范圍說明
2.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檔案目錄
3.2025年興化市小升初隨遷子女以及在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審批表
4.2025年興化市小學隨遷子女以及在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審批表
5.誠信承諾書
6.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工作咨詢電話及聯系人
7.2025年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新生信息登記表
8.2025年興化市隨遷子女以及在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信息匯總表
9.2025年興化市城區公辦小學施教范圍示意圖
10.2025年興化市城區公辦初中施教范圍示意圖
附件下載及文件全文
興教教育〔2025〕4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興化市2025年城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docx
來源:興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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