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扎在線訊 7月11日,云南昆明一企業財務負責人李先生反映,稱他們公司的浙江網商銀行對公賬戶無辜被封禁,賬戶封禁后引起了一系列連鎖反應,給公司的正常經營造成諸多不良影響。此外,李先生表示,他多次根據銀行要求提供資金往來證明、近期合同及發票作為證明,要求提前解封,可遭到了銀行駁回。
李先生介紹,公司由于業務發展的需要,有資金進賬,這些資金主要來源于客戶的項目款項結算。在資金進賬后,按照正常的收款和支付流程,我司會在短時間內進行頻繁的支出操作,用于支付供應商采購費用。他表示,這是企業運營過程中再正常不過的資金流轉模式,是保障企業供應鏈穩定、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的必要環節。然而,浙江網商銀行在未進行任何溝通、核實的情況下,僅憑大筆頻繁交易這一表象,就盲目地對我司銀行賬號進行了限制使用。
“賬號被限制后,我司無法正常進行資金收付,導致供應商貨款無法及時支付,客戶訂單因資金問題無法及時履行,或損害了我司的商業信譽,以及一系列連鎖反應,給我司的正常經營造成諸多不良影響。”李先生稱,希望浙江網商銀行立即解除對我司銀行賬號的限制,恢復賬號的正常使用,使我司能夠盡快恢復正常經營。
文|板扎在線全媒體中心 王黎
【責任編輯:林笙;審核:白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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