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陽市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5)晉1182公告8號
為充分利用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財產,有效地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維護法律權威,現依申請人的懸賞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一)
被執行人:郎守華
身份證號:1411821980****0013
戶籍住址:山西省汾陽市三泉鎮團城村西正街5號
執行標的:199000元
執行案號:(2025)晉1182執674號
執行依據:山西省汾陽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晉1182民初321號民事調解書。
聯系人:張法官
舉報電話:0358—2892596 13720900705
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下落線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被執行人成功控制的給予1000元獎勵,舉報信息如有重復,由執行局登記的首位舉報者領取獎勵。
本公告有效期為2025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11日。
舉報人可通過電話或直接前往山西省汾陽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進行舉報。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來源:汾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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