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河北衡水棗強縣民政局原副局長張某的新聞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這位曾經的 “張局”,如今以一種令人咋舌的方式 “蹦噠” 出了圈,在短視頻平臺上的一系列舉動,活像一個跳梁小丑,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議。
從今年 6 月初開始,一個名為 “張先生 (原公務員)” 的抖音賬號悄然出現,并陸續發布了 11 條短視頻。視頻中的主角,正是張某。這些視頻內容大多是他在戶外、街頭跳舞的畫面,配上醒目的 “曾經是張局,現在做抖音” 的配文,極具視覺和文字沖擊力。然而,這種看似 “無厘頭”“博眼球” 的視頻風格,卻因其特殊的身份背景,引發了網友們的強烈質疑。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案號為 (2019) 冀 1121 刑初 247 號的刑事判決書,揭示了張某不光彩的過去。2009 年至 2016 年期間,張某擔任棗強縣民政局副局長,分管民辦非企業工作。2016 年 7 月 1 日,隨著棗強縣民政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注銷登記、社會團體籌備許可等四項審批業務移交至棗強縣行政審批局,張某的相關業務權限被解除。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失去權力的張某,竟私刻了一枚 “棗強縣民政局” 的假公章,并利用這枚假公章,先后為當地幼兒園、小學、醫院、武術會館等偽造《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為當地某協會偽造《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最終,他因故意偽造國家機關印章、非法制作國家機關證件,嚴重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原公務員”“曾經是張局”,發出的視頻都是在街頭、江邊、公園跳躍、蹦跶。
如今,刑滿出獄的張某,沒有選擇低調生活,反而高調地在短視頻平臺上展示自己,不斷強調自己 “原公務員”“曾經是張局” 的身份。這種行為,讓不少網友感到憤怒和不齒。在每條視頻的評論區頂部,都有大量網友提及他 6 年前的犯罪事實,指責他為了流量不擇手段,甚至有人爆料稱在他直播時,觀眾沒人愿意聽他講話,而是以刷禮物讓他做一些難堪的事情為樂,比如 “一個跑車就讓他刷馬桶了”。
面對網友們的質疑,張某并未作出回應。7 月 10 日,記者發現該賬號已被封禁,原本的賬號名稱變成了一串數字,所有作品也已全部下架。11 日下午,有知情人士透露,這并非張某主動為之,而是平臺在關注到網上輿情后,迅速采取了下架封禁措施。棗強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在得知此事后,表示將向上級匯報,而據知情人士透露,棗強縣司法局目前也已介入調查。
這一事件之所以引發如此大的爭議,關鍵在于公職人員身份標簽的使用邊界問題。公務員身份特殊,其言行不僅代表個人,更關乎政府機構的形象與公信力。雖然目前法律層面沒有明確禁止使用過往職務身份進行網絡活動,但公職人員在職期間掌握公權力,離職后,社會對其行為的期待并未徹底消失。張某這種刻意強調 “前民政局副局長” 身份來博眼球的行為,無疑是在消費公職人員的社會信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分析指出,因犯罪獲刑的張某實際上已不再具備公務員身份,他所使用的 “原公務員” 標簽,很容易讓公眾誤解為其是正常退休或辭職,與他因違法犯罪被判刑的事實存在顯著差別。西南政法大學公法研究中心研究員鄔蕾認為,公務員受公務員法約束,原則上不能以公職身份參與營利性活動,即便離職或被開除,也不得利用原職務身份或影響力為商業活動背書或引流。
而從張某的行為來看,他以吸引眼球、增加粉絲為目的,通過宣傳 “前身份” 來增強個人可信度,后續極有可能進行商品銷售或發布付費內容,這在一定程度上應被認定為 “商業推廣” 行為,違反了廣告法中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或形象進行商業推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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