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已經大結局了,出乎所有觀眾意料的是,蘭景茗竟然不是保護傘!
不過,蘭景茗也因為違反紀律,搞“政績”工程,違規干預辦案出現重大錯誤等,被撤銷東平政法委書記職務。
直到大結局,蘭景茗的丈夫和子女都沒有出現過,劇中的角色,尤其是蘭景茗的外甥女柳韻,也沒有提起過小姨的家人。
再考慮到李硯心和程子健的訂婚宴,李人駿的生日宴,蘭景茗都參與過,也就是說,蘭景茗大概是未婚無子女的。
蘭景茗年輕的時候,肯定是很漂亮的,像她這樣的人,怎么會沒有人追求,怎么會沒有人給她介紹對象呢?
《以法之名》開播后,很多觀眾猜測禹天成和蘭景茗是秘密夫妻,蘭景茗白天是受人尊敬的大領導,晚上是天宇集團老板娘。
同樣出乎觀眾意料的是,禹天成和蘭景茗,從來就沒有任何交集。
那么,蘭景茗為何無婚無子女呢?背后到底發生了什么?
第一種可能:蘭景茗年輕時,感情上曾經受到過重大挫折,身心遭受過打擊,這才沒有結婚的。
在這種假設下,蘭景茗年輕時應該愛上過一個人,并且快到了要結婚的程度。不過,這個男人愛上了一個高官的女兒,或者被一個高官的女兒看中后,拋棄蘭景茗后高升了。
感情受挫的蘭景茗,從此以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上,這才有了后面的地位。
不過,隨著蘭景茗地位的提高,她接觸到的事情也就越多,向上走遇到的系統性阻力也越大。
沒有辦法,蘭景茗選擇了妥協,和江旭東一起,跟著別人搞起了“政績”工程,這才突破了升遷上的瓶頸。
蘭景茗雖然被當年的未婚夫拋棄了,但她潛意識中,卻始終放不下這個男人。這個男人,雖然拋棄了蘭景茗,但他心里真愛的,還是蘭景茗,追求高官女兒,只是為了自己的前途。
就這樣,蘭景茗選擇了獨身。
蘭景茗的升遷,除了江旭東的提拔外,她原來的未婚夫暗中也起了作用。至于江旭東,他其實是蘭景茗原未婚夫的老丈人提拔的。
洪亮這邊,他準備去的那家北京大公司,董事長就是蘭景茗原未婚夫的大舅子。
江遠15年前飆車撞死人后,就出國了,沒有江旭東背后的關系,他安排不了洪亮的事情。
也就是說,《以法之名》對于江旭東和蘭景茗的背景和關系網,僅僅展示了一小部分。
第二種可能:江旭東心里喜歡蘭景茗。
江敏和江遠的媽媽很早就去世了,江旭東一直沒有再娶。所以,很有可能江旭東很早就喜歡蘭景茗了。只不過,江旭東這個人太能裝、太會裝,這件事情,只有他自己知道,蘭景茗并不知道。
江旭東是一個控制欲很強的人,關于這一點,看看洪亮在江家的地位就知道。
就是因為江旭東暗中喜歡蘭景茗,所以他多次暗中干預過蘭景茗談對象的問題,最終導致蘭景茗沒有人敢追求。
為了讓蘭景茗對自己感恩戴德,江旭東便一路提拔蘭景茗,讓蘭景茗把他當成了恩人,讓蘭景茗在工作上對自己產生了依賴性。
當然了,這種可能性不大。
第三種可能:柳韻并不是蘭景茗的外甥女,而是蘭景茗的親生女兒。
這是怎么回事呢?
蘭景茗年輕的時候,未婚先孕過,讓她懷孕的那個男人,是她的同學。蘭景茗遇到原未婚夫后,她拋棄了自己的同學。
蘭景茗懷孕的時候,還在上學,她生下孩子后,便送到了自己的姐姐家,這個孩子就是柳韻。
柳韻長大后,蘭景茗已經有了一定的地位,為了不影響自己,柳韻便只能叫蘭景茗小姨了。
讓蘭景茗懷孕的那個男人,家里沒有任何背景,所以蘭景茗后來才拋棄了他。
拋棄前男友后,蘭景茗開始追求自己的原未婚夫。蘭景茗的原未婚夫,家庭地位中等,所以后來他為了高官的女兒,拋棄了蘭景茗。
以上的三種可能中,除了第二種外,后兩種的現實存在性更大。因此,蘭景茗不是沒有過感情經歷,反而是因為她感情經歷太復雜,才造成了她無婚的局面。
蘭景茗這個角色,雖然觀眾們對她最后的處理結果,爭議比較多,但如果考慮到她的經歷和背景的話,一切都比較好理解了。
1·31搶劫殺人案發生后,蘭景茗成立了專案審查組,謝鴻飛當時任組長。謝鴻飛算是李人駿喬振興洪亮的半個老師,可是,直到快要退休前,謝鴻飛才干到了東平市檢一部副主任,他的學生,都跑到他的前面去了。
從謝鴻飛這個側面來說,蘭景茗一路升遷,背后肯定是有助力的,至于她和江旭東搞的那些“政績”工程,只不過是背后的人提拔他們的借口罷了。
李人駿不就是這樣嗎,洪亮在1·31搶劫殺人案中支持李人駿,不也是這樣嗎。
PS:哈哈,這篇就是扯閑篇,不是劇評,別太當真,看著玩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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