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會的宏大敘事中,行政處罰本應是維護公平正義、保障公共秩序的有力武器,可當它淪為某些部門隨意拿捏的工具,罰單的每一次“任性”更改,都在撕扯著法治的底線,拷問著權力運行的邏輯。2025年這場關于“蛤蟆菜品視頻”的行政處罰風波,便是一記振聾發聵的警鐘,讓我們不得不直面罰單任性背后的深層問題。
回溯事件,2025年2月15日當事人因在網絡發布用蛤蟆加工菜品視頻,被卷入這場處罰漩渦。3月17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立案,7天后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看似執法迅速、程序合規。可劇情陡轉,當事人3月27日提交陳述申辯資料并刪視頻后,5月12日市場監管局竟決定不再處罰。短短兩個月,罰單從“板上釘釘”到“一筆勾銷”,如此戲劇性反轉,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這一事件,首先暴露的是罰單的任性與傲慢。行政處罰不是兒戲,不能僅憑監管部門一時興起或心情好壞隨意變更。從決定處罰到撤銷處罰,期間依據何在?是最初處罰決定過于草率,未充分考量事實與情節,還是后續撤銷決定受人左右、有失偏頗?倘若執法如“墻頭草”,隨意搖擺,公眾又怎能對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抱有信心?法律賦予監管部門處罰權,是為守護公共利益,而非供其肆意揮灑權威,這種朝令夕改的罰單,無疑是對公眾信任的辜負,讓執法淪為一場讓人看不懂的“鬧劇” 。
更深層次看,這折射出權力的濫用與瀆職風險。權力是公器,當用之有道、行之有據。監管部門在作出處罰決定時,本應基于充分調查、準確認定事實,依據法律法規嚴格裁量。可在此案中,前期匆匆下達處罰告知書,后續又輕易放棄處罰,很難不讓人質疑權力是否被隨意操縱。若執法者能隨意開啟或終止處罰程序,那權力豈不成了“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這不僅是對權力的褻瀆,更是一種瀆職。瀆職的本質在于未履行好法定職責,無論是過度執法還是執法不作為,都是對法治精神的背離,損害的是法律尊嚴與社會公平正義。
本該以法行政、以理服人、以證據服人的執法過程,在此卻走向了唯我獨尊的自由主義。法律法規是社會運行的基石,是全體公民和單位都必須遵循的準則,任何部門和個人都無權逾越。在這起事件里,倘若監管部門能始終堅守法治原則,以嚴謹態度對待每一個處罰環節,充分考量當事人陳述申辯內容,依據法律和事實作出公正裁決,何至于引發這般爭議?可現實卻是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讓法律法規成了一紙空文,法治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蕩然無存。
罰單任性問題并非個例,從過往一些類似事件便可管中窺豹。有的地方交通執法部門為追求罰款指標,隨意擴大處罰范圍;有的環保部門對企業違法行為選擇性執法,重罰一些企業卻對另一些網開一面……這些亂象不僅破壞市場秩序,阻礙經濟發展,更嚴重損害政府形象,侵蝕法治根基。
要止住罰單的任性,必須多管齊下。從制度層面,應進一步細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明確何種情況下該罰、罰多少、何種情況可減輕或免除處罰,壓縮執法者自由裁量空間,避免權力尋租。同時建立健全處罰決定糾錯機制,一旦發現處罰錯誤或不當,要有嚴格的問責和改正程序。在監督層面,強化內部監督,上級部門加強對下級執法行為的審查;引入外部監督,鼓勵公眾、媒體參與監督,讓執法全過程在陽光下運行。還應提升執法人員法治素養,加強法律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使其真正敬畏法律、依法履職。
這起“蛤蟆菜品視頻”行政處罰事件,為我們敲響了一記沉重的警鐘。罰單的任性不止,法治的光芒便難以普照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只有讓權力在法治軌道內運行,讓罰單回歸公平公正的本質,我們才能構建一個真正的法治社會,讓民眾在每一次執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力量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