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一則“年輕人擬起訴父母索要十余萬元壓歲錢”的新聞在社交平臺掀起討論熱潮。一面是清晰的法律規定——未成年人財產受保護;另一面則是傳統家庭觀念中的“代管”模式。
這起事件引發的關注遠不止金錢歸屬本身,更折射出當代家庭中法律意識與親情倫理的交織碰撞。
事情究竟是怎么發生的?為了區區壓歲錢,真有必要訴諸法院嗎?接下來,請跟隨小編一起還原整件事情的發展脈絡。
文中所有內容均有權威信息來源支撐,相關資料將在文末列出
男子起訴父母
主人公小陳(化名)自幼累計收到壓歲金及成年禮金共計15萬元,在他12歲時因父母婚姻破裂,這筆資金便由其父親負責管理。
直到去年成功考入南昌大學后,小陳的父親卻拒絕承擔學費開支,導致矛盾升級。在祖母的建議下,他選擇通過司法程序追討屬于自己的資金。
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父親同意每月支付2500元用于支持兒子完成學業,直至大學畢業為止。
這樣的案例并非孤例。在鄭州,一名10歲兒童小輝的父母離異后,其父擅自提取了孩子賬戶內8萬余元壓歲錢用于個人消費。
小輝在其母親協助下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裁定父親須歸還全部本金并附加利息。江蘇也曾發生類似事件,一對13歲的兄妹因父親挪用1.68萬元壓歲金而依法維權,并成功追回。
從現行法律角度分析,壓歲金性質十分明確。根據《民法典》第657條之規定,壓歲金實質上是長輩對晚輩的贈與行為,一旦完成交付即視為所有權轉移至接受方。
作為監護人,父母僅具有代為保管的權利,不得隨意動用該筆資金,除非確系用于子女教育、醫療等正當用途。
若未經子女許可將壓歲金用于非必要支出,子女有權依據法律要求返還。
不能簡單劃分為誰是誰非
坦白講,面對這些壓歲金糾紛事件,內心難免五味雜陳。一方面法律明文規定壓歲金歸屬子女,另一方面父母確實面臨現實困境,難以一概而論。
養育一個孩子談何容易?從嬰兒奶粉到各類課外輔導班,從校服采購到興趣課程報名,哪一項不需要持續投入?對于許多普通家庭而言,一年所收壓歲金可能剛好覆蓋部分教育費用。
不少家長認為,這些資金本來就是“花在孩子身上”,臨時周轉一下也算合理,這種做法雖有悖于法律規定,但也在情理之中。
此外,傳統習俗中的人情往來也不容忽視。當父母向他人子女贈送紅包時,對方也會以類似方式回饋自家孩子,這種資金流動本質上是成人之間的互動。
因此,一些父母自然會認為這些資金仍屬家庭共有范疇,雖然這種認知與法律存在出入,但可以理解。
問題在于,隨著時代發展,年輕一代接觸的信息更加多元,法律意識顯著增強,他們堅定地認為“這是我的錢”。
這種認知差異往往讓雙方都感到委屈。父母覺得辛苦付出卻被誤解,孩子則感覺自身權益未被尊重。
對此,我們建議加強溝通交流。父母應嘗試向子女說明資金使用情況,鼓勵他們參與財務管理;同時子女也需體諒父母經濟壓力,認識到收入獲取并不輕松。
原本承載美好寓意的壓歲金,不應演變為破壞家庭和睦的導火索。畢竟,它寄托著長輩的美好祝愿,而非引發爭執的源頭。
網友熱議
此話題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爭論,各方觀點激烈交鋒。
一部分網民力挺青年維權行動:“既然法律已明確規定壓歲金歸屬,父母就不應擅自處置。”他們視此為青少年法律意識覺醒的積極信號。
也有持不同意見者表示:“父母含辛茹苦養育子女多年,如今只為一筆壓歲金對簿公堂,實在令人心寒。”
更有網友直言不諱:“壓歲金本就是人際交往產物,當初父母送出紅包時,為何沒人質疑侵權?”
平心而論,每種立場都有其合理性。法律必須得到遵守,但也不能忽視情感紐帶。
理性聲音呼吁采取折衷方案:“與其訴諸法庭,不如全家人坐下來坦誠溝通更為妥當。”
有網友分享親身經歷:“我們在銀行為孩子開設獨立賬戶,壓歲金存入其中,每一筆支出都詳細記錄,反而培養了孩子的理財能力。”
還有人補充道:“關鍵是彼此理解,父母解釋清楚資金流向,孩子也要學會體諒父母不易。”
歸根結底,壓歲金承載的是節日祝福,絕不應成為傷害親情的工具。
筆者建議,在處理此類問題時既要堅守法律底線,又要珍視家庭感情。畢竟,親人之間的相互包容與理解,遠遠勝過任何物質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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