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泉鎮某市場大棚內經營某超市的承租戶呂某,將95000元租金兌現給出租人莫某后,莫某向柳城縣人民法院東泉法庭申請解除了財產保全措施。至此,一件影響當地“菜籃子”的租賃合同糾紛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2023年11月1日,莫某將其擁有使用權的位于柳城縣東泉鎮某市場大棚內1450平方的門面出租給呂某經營某超市。因雙方因對租賃合同部分條款的理解差異以及呂某未按時支付租金,經協商未果后,莫某將呂某訴至柳城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呂某返還門面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2025年5月8日,柳城法院受理了該起租賃合同糾紛案。 東泉法庭副庭長張宇鋒接到案卷材料,帶領審判團隊進行調查后發現,呂某租賃莫某的門面進行商業活動,裝修門面已花了不少錢,目前暫無經濟收益,解除租賃合同將造成他更大損失,而且呂某希望繼續履行租賃合同。同時,當前經濟發展疲軟,如果莫某執意收回門面轉行另謀出路,那么該門面短期內可能較難出租成功。
徑直判決解除合同必定會造成雙方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未必能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的理想效果。唯有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才能柳暗花明促共贏。為妥善處理矛盾糾紛,保證當地農貿市場的和諧穩定,承辦法官采取迂回調解策略,一邊查找到雙方的矛盾根源,一邊尋求雙方利益的平衡點為切入點,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經過多輪傾心調解,引導雙方換位思考,承辦法官不斷斡旋在雙方代理人之間,最終促成了雙方簽下調解協議。即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租金按原合同繼續履行。莫某免除2025年2月至2025年8月的門面租金。呂某在2025年6月28日前向莫某支付2025年9、10、11月的租金共計95000元。呂某放棄向莫某主張之前承租的一切損失。
來源:柳城法院
轉自:廣西高院微博“八桂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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