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夏秀琴 /文圖
【核心提示】
十多年來正常為燃氣充值,從未收到過欠費通知,然而在近日更換燃氣表后,卻被燃氣公司告知需補繳 3000 多元欠費,洛陽市民汪女士對這一結果難以接受。伊川縣新奧燃氣公司稱欠費屬實,經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汪女士承擔 30% 責任。
【市民反映】更換燃氣表,意外發現3000多元欠費
7 月 14 日,洛陽龍門一號小區業主汪女士向大象新聞記者反映,因家中租戶為老年人,為方便其線上充值,且老式燃氣表已達使用年限,她于 6 月 30 日聯系伊川縣新奧燃氣公司更換了新表。
7 月 1 日,汪女士在該公司營業廳辦理新舊燃氣卡移交時得知:舊表顯示累計用氣量達 5000 多立方米,而實際充費記錄 3000 多立方米,兩者相差 1661 立方米,需補繳 3820 元才能繼續用氣。
這一結果讓汪女士驚訝不已。她告訴記者,十多年來她一直正常充值,從未收到過欠費通知,且水電氣等民生服務通常實行 “欠費即停”政策,即使用戶超支,超支金額最多為三五十元,3000 多元欠費不合常理。此外,她質疑:若因燃氣表計量誤差或管道漏氣導致問題,屬燃氣公司管理責任,不應由用戶承擔;且燃氣公司十多年未提醒用量異常,直到換表時才告知欠費情況,程序上存在明顯問題,對此她不能接受。
之后,汪女士多次與伊川縣新奧燃氣公司溝通,問題始終未能得到解決。由于未補繳費用,燃氣使用受到限制,嚴重影響了日常生活。汪女士遂向大象新聞投訴,希望能夠介入調查,幫助她維護合法權益。
【記者調查】燃氣公司稱欠費屬實,積極協商處理方案
7 月 14 日,針對汪女士家燃氣欠費一事,伊川縣新奧燃氣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結合汪女士家的充氣記錄與舊表使用記錄,欠費情況屬實。
據工作人員介紹,汪女士家此前使用的是最原始的卡表,這類表不具備數據自動回傳功能,僅能記錄用戶購氣量,無法實時掌握實際用氣量,需通過人工上門安檢記錄數據,以此核實購氣量與實際用氣量是否匹配。該公司每年都會對用戶進行上門安檢,通過人工記錄表數核查用量,但近三年來,工作人員多次上門均未聯系上汪女士,未能完成安檢,導致超量問題未能及時發現。
同時,該工作人員指出,此類卡表作為電子產品,依賴信號傳輸,若信號不佳可能引發故障,且使用時間過長也可能出現不扣費的情況。
對于后續處理,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支持通過第三方鑒定機構對燃氣表進行鑒定,建議用戶先對燃氣表進行鑒定,在確定計量準確后再進行補費。目前,公司正與用戶積極溝通,協商具體處理方案。
【律師說法】燃氣公司應及時通知并提供充分證據
河南春屹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少春律師分析認為,用戶與燃氣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系,且雙方應當簽訂有書面合同,如果出現用戶長期拖欠費用的情況,燃氣公司有權及時通知并要求繳納費用,或者到法院起訴要求繳費,而不應當在更換新表時突然提出,因此,不管系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失職、失誤與否,都應當提供足夠證據,否則其主張3000多元欠繳費用很難成立。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起訴至人民法院解決。
【事情進展】雙方達成協議,用戶承擔 30% 費用?
截至記者發稿前,汪女士與伊川新奧燃氣有限公司已達成協議,汪女士承擔 30% 的責任,需繳納的費用約為 1100 元。
編審:沈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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