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虧了你們的幫助,我才能這么快拿到賠償。”7月10日,洛陽市民杜某專程到該市洛龍區新業態勞動爭議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向為其奔走調解的調解員贈送了錦旗。
今年1月,在洛陽市某物業公司負責維修工作的杜某在騎車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其骨折住院。因杜某崗位具有流動性大、非核心崗位等特點,一直未與物業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難以通過常規途徑確認勞動關系并主張工傷保險待遇。多次索賠無果后,杜某將服務過的兩家物業公司訴至法院,要求支付相關賠償金。為最大限度減少杜某訴累,讓他盡快得到賠償進行治療,洛龍區法院立案庭在征得其同意后,將該案轉入該區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進行先行調解。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敏銳地捕捉到案件的核心在于事實勞動關系是否存在以及未簽合同的賠償問題,就分別與當事人就爭議焦點進行溝通,把握雙方主要分歧意見和心理預期。期間,調解員對某物業公司進行了耐心細致的釋法工作,明確相關法律法規對保障勞動權益的剛性要求,闡明了事實勞動關系的認定標準和未簽合同的法律后果。同時,也向杜某分析工傷認定程序可能存在的復雜性、時間成本和訴訟風險。最終,在厘清法律關系的基礎上,雙方當事人回歸理性,從現實角度出發進行了協商。7月3日,杜某與某物業公司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該公司當場履行了全部付款義務,糾紛得以圓滿化解,解了杜某的燃眉之急。
洛陽市洛龍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案的先行調解不僅及時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效降低了起維權成本,也為靈活用工模式下勞動爭議的柔性化解提供了新樣本、新路徑。
據了解,洛陽市洛龍區新就業形態勞動爭議糾紛一站式調解中心今年4月在區法院掛牌成立。該中心持續探索和完善勞動爭議的多元化解機制,為新業態從業人員及企業搭建起更加高效的糾紛化解平臺。(河南法治報記者 李夢揚 通訊員 陳泓玉)
編 輯:李夢揚
校 對:翟保明
審 核:陳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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