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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長汀法院通過向被執行人發出《移送拒執犯罪線索預告書》,成功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生效判決義務,三起系列終本案件順利“出清”,有力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案情回顧
某建設工程公司自2023年以來,承建長汀縣某小區綠化建設,因公司資金出現缺口,拖欠某建材經營部、某材料行、鄭某貨款和勞務費成訟。案件經長汀法院審理,判決建設工程公司應向建材經營部等支付貨款、勞務費。判決生效后,該公司未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最終成為三起案件被執行人,執行標的額超30萬元。執行過程中,長汀法院通過網絡查控、線下多方調查,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系列案件均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長汀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某建材經營部提供的線索查明,被執行人通過委托他人收取大額工程款的方式逃避執行。2025年6月27日,長汀法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移送拒執犯罪線索預告書》,告知其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限其在十日內履行完畢在本院的三起執行案件,若逾期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將其涉嫌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公司收到預告書后立即聯系法院,主動承認錯誤并于2025年7月3日交清三個案件的執行款。現該公司在我院的系列案件均執行完畢。
下一步,長汀法院將繼續探索執行工作新思路,以更精準的舉措、更有力的行動,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持續邁進。在此也提醒所有被執行人:任何規避、逃避執行的僥幸心理都將無處遁形,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才是正確的選擇。
- 供稿:劉小榮 -
- 編輯:黃穎嫻 -
- 審核:廖騰旺 -
- 監制:陳廣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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