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她!”在法院門口前,申請執行人一家情緒還是十分激動。原來,申請執行人在街頭意外偶遇了“消失”已久的被執行人潘某,雙方當即爆發了激烈的爭吵,過路的群眾見狀撥打了“110”報警電話。公安機關接警后迅速聯系法院,執行法官吳旭新第一時間趕往現場將當事人帶到法院進行調解。
原來,潘某從2013年欠款至今便四處藏匿,躲避執行。在法院的調解室內,潘某顯得十分的“無奈”:“法官,我現在生活很困難,沒有能力還款,也是有心無力啊!”面對潘某的一面之詞,執行法官沒有輕易相信,而是打開了電腦和案卷仔細梳理可能存在的財產線索,并與申請人進行了深入交談。
當法官要求出示最近消費記錄時,潘某神情緊張、左顧右盼,反復強調自己經濟困難,打開微信賬單后又迅速按滅屏幕,意圖遮掩線索。早已練就“火眼金睛”的執行法官自然看出其中存有貓膩,而潘某面對消費記錄、銀行流水等一系列鐵證后啞口無言,生意失敗、生活困難等借口均在證據下被推翻。執行法官順勢而為強化心理攻勢,依法將潘某帶往公安監管場所進行身份信息登記,準備拘留。
“我不想被拘留啊!”潘某見狀開始躲閃,拒不配合采血和錄入指紋,“我們正在執行拘留程序,請你配合!否則將對你采取強制措施。”法警嚴詞警告并掏出手銬準備采取強制措施,面對法警掏出的“銀手銬”,無處可逃的潘某終于認清現實,心理防線全面崩潰,交代了位于外省的一套房產。執行法官迅速鎖定財產線索,要求潘某配合法院,提交購房合同、發票等一系列材料。經核實,該房產系潘某早年經商時,在外省以丈夫名義全款購入的,只是尚未正式進行登記辦理產權證。
在執行法官計劃查封房產的強制手段面前,潘某徹底妥協了,立即籌措了1.5萬元現金還予申請人。歷經長達五個小時的調解、搜證,至此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在執行法官與法警的雙向聯動下,該起糾紛最終案結事了。
供稿:王偲陽
編輯:王夢露
校對:蔡秋梅
審核:郭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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