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交大昂立”)發布公告稱,公司于7月1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交大昂立表示,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中并未披露被立案的具體事由,不過,此前,交大昂立曾收到上交所發出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其中,上交所就交大昂立信息披露方面提出疑問。此外,交大昂立還面臨著與前高管人員的糾紛以及業績下滑等問題。
曾收到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
在此次立案之前,交大昂立曾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下發的2024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函,其中,上交所要求交大昂立就一項小額貸款業務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進行說明。
2024年年報顯示,交大昂立下屬子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典當公司”)于2024年2月與聯營企業上海徐匯昂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貸公司”)簽署債權轉讓協議,將5700萬元債權轉給小貸公司,小貸公司同意以5700萬元受讓。前期小貸公司已向典當公司支付4000萬元,剩余未支付金額為1700萬元。交大昂立本期轉回貸款減值損失3925萬元。上述事項對歸母凈利潤影響較大,但交大昂立未在臨時公告中予以披露。
上交所要求交大昂立補充披露相關貸款發放的情況,并說明前述債權轉讓的決策程序,未在臨時公告中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
對此,交大昂立回復表示,2014-2015年期間,小貸公司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營業務為貸款發放,上述貸款業務為小貸公司的日常經營業務,合同金額均未超過經審計總資產的50%,亦未超過5億元,未達到董事會審議和披露標準。2015年,因小貸公司償付銀行到期貸款資金不足,典當公司和小貸公司簽訂《合作協議》進行轉貸,由典當公司向轉貸客戶發放貸款,該貸款風險由小貸公司承擔。《合作協議》所涉業務為子公司日常經營業務,涉及金額未超過經審計總資產的50%,亦未超過5億元。典當公司發放替換貸款后,由于部分貸款始終未能歸還,為有效執行《合作協議》的約定,小貸公司與典當公司于2024年2月5日簽署了《債權轉讓協議》,用于向典當公司償還已發放的貸款。《債權轉讓協議》是2015年簽署的《合作協議》的延續,小貸公司與典當公司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并支付相關款項,實為第三人承擔相關貸款無法收回的風險,符合《合作協議》的約定,公司也認為,該債權轉讓及資金劃轉行為實際上是維護了股份公司的利益。
此外,上交所還關注了交大昂立主營業務開展情況及其他應收款。其中,2024年度,交大昂立各業務板塊共計實現營業收入3.25億元,較上期2.96億元增長9.74%,四季度營業收入8828.54萬元,較上期同比增長93.14%,上交所要求交大昂立重點說明第四季度收入確認是否合規,是否存在突擊確認收入情形。
交大昂立表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8828.54萬元,同比增長93.14%,主要變化系2024年第四季度無民非機構管理費收入,2023年第四季度沖回1-6月民非機構管理費收入3641.96萬元,導致了本報告期第四季度收入增長率異常。如剔除上述原因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營業收入為8212.98萬元,2024年第四季度同比增長7.49%,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突擊收入的情形。
深陷與前高管利益糾紛
近期,交大昂立還因和五名前任高管的糾紛一事備受關注。
2024年12月,上海證監局向交大昂立下發警示函,交大昂立存在2016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高管報酬披露不實等問題。交大昂立管理層曾回應稱,該事項涉及的具體情形是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五名前任管理層人員通過公司購買團體險,并通過退保退費到個人賬戶。
同月,交大昂立就上述事件向徐匯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由為“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被告為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五人。2025年1月23日,法院正式受理案件。開庭前夕,交大昂立方面向法院申請撤訴,并于2025年6月24日,交大昂立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報案。
上述五名人員均為交大昂立的前任高管。其中,楊國平曾任交大昂立董事長,朱敏駿曾任公司副董事長、總裁,婁健穎、李紅、李康明分別任職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副總裁。
7月9日,交大昂立在上海召開溝通說明會披露了上述事件的具體細節。2016年10月及2018年1月至6月,交大昂立分別向天安人壽、太平洋人壽支付380萬元、1284萬元購買保險,被保險人為上述五名前任高管;2017年11月至2019年3月,五人退保共取回1693.7萬元。2022年11月,公司接稅務局通知自查,發現上述保險費支出無對應保單合同。上述五人認為購保退保是“公司給予他們的薪酬”,但交大昂立現任管理層在說明會上表示,按照相關法規及公司章程,高管薪酬發放需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同意,通過公司先購買保險、后退保至個人賬戶的行為屬于“暗箱操作”,并非合法薪酬。交大昂立方面認為,原高管行為造成公司本金及利息損失達2100萬元,違反《證券法》《公司法》《民法典》,涉嫌職務侵占犯罪且數額巨大,應當以共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溝通說明會召開當天,交大昂立收到了松江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交大昂立方面表示將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并補充提交了新證據,稱會對楊國平等前任高管的違法行為追責到底,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這并非交大昂立與前高管的首次利益糾紛。2023年4月,交大昂立曾公布,公司股東上海韻簡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韻簡”)以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對公司原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葛劍秋提起股東代表訴訟,交大昂立作為本案的第三人參加訴訟。請求金額達2.5億元并計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本次訴訟涉及交大昂立于2015年投資香港上市公司泰凌醫藥及收購泰凌醫藥的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事項,上海韻簡在《民事起訴狀》中訴稱,各被告嚴重違反忠實勤勉義務,利用第三人重大資產重組損害公司利益,給第三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不過,同年9月,上海韻簡撤銷了上述起訴。
2022年8月上海韻簡入主交大昂立后,管理層換血,對此前的大量錯賬進行追溯,發現了包括前任管理層私自用公司資金購買團體險并退保至個人賬戶、關聯方資金占用、金融業務壞賬計提和其他資產的壞賬計提等諸多問題。這也導致了交大昂立2022年年報難產,一度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同時,在內部核查過程中,交大昂立還發現公司在2015年投資泰凌醫藥時決策程序、信息披露、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各種問題,彼時,正是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等人掌控交大昂立管理層。
交大昂立主要業務包括保健品、保健食品和保健品原料的研發、生產、銷售,以及老年醫療護理機構的運營及管理,2001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IPO上市,有“保健品第一股”之稱,但如今營收較巔峰時期已經腰斬。2004年,交大昂立營收達7.41億元,而近年來,其營收在3億元上下浮動,且2021-2024年四年間僅一年實現盈利,四年累計虧損逾5億元。2023年7月,其股價還曾一度跌至不足2元/股。
2024年短暫扭虧后,2025年一季度再度陷入虧損。2025年一季度,交大昂立實現營業收入7341萬元,同比下滑2.83%;歸母凈利潤-688.5萬元,同比下滑107.41%。
一邊是與前高管糾紛未塵埃落定;另一邊是業績持續承壓,如今又因信披違規被立案,作為曾被譽為“保健品第一股”的老牌上市公司,交大昂立能否在監管調查中厘清責任、妥善化解內部糾紛、并找到業績突圍的路徑,重回正軌,仍有待時間給出答案。
新京報記者 劉旭
校對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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