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車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騎乘人員守法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近日,哈爾濱市通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圍繞“整治+宣傳+勸導”,持續開展電動車交通安全整治行動,全力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積極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進商圈 路面嚴查送安全
行動中,民警在轄區各主干道路口、商業中心等人員密集路段,部署大量警力,常態化開展路面勸導整治工作。重點查處電動車無牌上路、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車、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改裝、飆車炸街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持依法處罰和教育勸導相結合的原則,對違法當事人加強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他們務必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出行。
進企業 靶向整治送安全
民警緊扣騎乘電動車佩戴“安全頭盔”主題,結合外賣配送人員日常行車特點,面對面向外賣配送人員講解佩戴安全頭盔的必要性,用真實案例講解因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導致的嚴重后果,細致分析常見交通事故的成因,詳細說明騎乘電動自行車接打電話、不走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隨意變道、闖紅燈等交通陋習潛藏的巨大危害,提醒騎手不能盲目的追求“快”,而將安全拋之腦后,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同時,對企業負責人提出明確要求,督促其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定期對配送車輛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常態化開展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將交通安全知識融入日常管理,共同創造平安有序、和諧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進校園 護學普法送安全
民警針對高中生騎乘電動自行車上下學的現象,利用學校廣播向學生普及了“標準電動車”“超標電動車”的概念,通報近期發生的有關學生騎行電動自行車事故典型案例,分析電動自行車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了解電動自行車違法的危害及其安全駕駛知識。并強調未滿16周歲騎行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無證駕駛機動車、不戴安全頭盔、“飆車炸街”帶來的嚴重后果,叮囑每位同學要遵守交通規則,騎行電動自行車必須佩戴安全頭盔,不走機動車道、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養成文明參與交通的良好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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