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元(300472)7月16日披露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公告》顯示,多項關鍵議案因股東提名權爭議及程序問題未獲通過。
其中,補選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等議案,均因董事張光華及兩位獨立董事反對而未能通過,反對理由包括公司未平等對待控股股東與中小股東的提名權,致使議案審議程序有失公正。此外,解聘副總經理及董事會秘書的議案也因缺乏正當理由且違反交易所規定遭全票反對。唯一通過的議案是恢復獨立董事彭易梅的職務,但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提議仍被否決。
*ST新元當前面臨多重危機。因2024年度財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及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報告,公司股票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若2025年度未解決退市風險事項,公司股票將面臨終止上市風險。另外,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收到撫州中院送達的《決定書》,法院決定對公司啟動預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擔任公司預重整階段的臨時管理人。但重整程序推進中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ST新元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于3月2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
根據已有信息,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7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新元股票,并在2025年3月28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的受損投資者,有機會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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