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樓市的游戲規則,正在被改寫——控規調整“商改住”,這個過去被視為禁區的操作,如今正頻頻上演。
▲市北CBD控規調整,“商改住”元鼎地塊實景
7月18日,青島官方公布控規調整方案:市北CBD的SF0501-309地塊(元鼎地塊),總占地約62畝,原規劃為純商務金融用地,這次一下子“變出”了40畝商住用地,調整后允許住宅建筑面積占比不超過85%,容積率2.4,總建面約6.38萬㎡,預計可新增452套住房。也就是說,在青島核心CBD里,也開始大膽地“商改住”了。
1、
青島商改住大盤點
近期,青島已經出現了多宗土地“變性”:從市北果品市場地塊,到西海岸的恒大金沙灘B地塊,再到李滄森林公園萬科地塊……
市北果品市場地塊
這個位于市北新都心板塊的果品批發市場舊址,曾經多次流拍,開發商嫌棄它是因為原規劃商住比過高、容積率偏高。在規劃調整之后,幾輪控規修改,將土地性質徹底改為住宅、大幅降低了容積率,今年6月,被央企保利聯合青鐵以樓面地價11000元/㎡競得。
西海岸恒大金沙灘B地塊
這是西海岸唐島灣畔的一宗黃金地塊,原本屬于恒大金沙灘項目B地塊的一部分。恒大資金鏈斷裂后該地塊多年閑置,最終被政府無償收回并重新掛牌出讓。在重新規劃中大膽調整了用途——原本純商業用地改為了居住、商業、娛樂康體和綠地混合用地,等于給這塊沉睡的土地注入了新的生命。今年6月,黃島城發以樓面地價13028元/㎡拿下,刷新了西海岸住宅用地的單價紀錄,成為新地王。
李滄森林公園萬科地塊
這是李滄東李板塊一個備受關注的項目,2017年金地、越秀、中海、萬科、城投五家房企聯合體拿下這塊總價37.9億元的土地,規劃是大型商住綜合項目,住宅部分去年已基本售罄。今年7月青島規劃局公告調整該地塊控規:將剩余的商業商務用地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并增配了一些公共服務設施,調整后總建筑面積約11萬㎡,容積率2.5。
這一系列的操作表明:曾經涇渭分明的商業地和住宅地,如今界線開始模糊起來。
2、
為何祭出“商改住”大招?
控規調整、土地性質商改住,聽起來有違常規,又牽一發動全身,背后動機究竟是什么?簡而言之:形勢所迫。
對政府而言,這是一招緩解土地財政壓力的策略。近年來商業辦公用地嚴重過剩,很多商辦地塊無人問津,就算勉強賣出去也容易爛尾或空置,政府的土地出讓收入大不如前。與其讓土地流拍,不如改成住宅用地拿出來,起碼有人要。
商業地產過剩已經是全國性的痛點,寫字樓空置率居高不下,購物中心遍地開花卻顧客稀少。開發商投入巨資蓋商場寫字樓卻回不了本,自然寧可晾著不建。在青島,類似的尷尬并不鮮見,一些早年高價拿地的綜合體項目,住宅賣完了,幾萬平米的商業體量卻爛在那兒:建了沒人租,賣又賣不掉,成了雞肋。對地方政府來說,這些爛尾商辦項目不僅影響城市形象,更是沉淀的稅源和土地收益,推動“商改住”正是為了解決這些存量痛點。
▲西海岸萬達紅星天鉑商超項目,爛尾多年
當前房地產市場下,商辦物業的去化周期普遍長達30個月甚至更久,開發商的資金壓在那里回籠困難。不少商業地產項目,不得不大幅降價促銷,甚至跳樓價甩賣!但降價換來的卻是物業價值的縮水,資金鏈仍舊緊繃,日子相當煎熬。反觀住宅產品,剛需和改善型需求依然旺盛,只要位置和定價合適,基本不愁賣,特別是在城市核心區或熱門板塊。
從購房者和城市發展的角度看,這也是順應民意之舉。畢竟再多的商場和寫字樓,老百姓也住不進去。而近幾年隨著線上辦公、線上消費的興起,城市里現有的辦公樓和商鋪已經夠用了,甚至是供過于求。反倒是住宅,尤其是在好地段的優質新房,還是不少人想買。
3、
“商改住”合法合規嗎?
現在問題來了,開發商拍下來的地,土地出讓合同白紙黑字寫著用途是商業,現在改成住宅,這不違反合同嗎?要不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控規調整、土地性質商改住,在法律和政策層面上并非沒有門檻。通常情況分兩類:一類是未出讓的土地,這種情況操作起來比較簡單,政府規劃部門根據城市需要調整控規,把地的性質從商辦改成住宅即可,像果品市場地塊、元鼎地塊,都是這種情況。
▲市北CBD控規調整的元鼎地塊
另一類就是已出讓土地的“商改住”,這也是難度最大的。土地都賣給開發商了,忽然說要改用途,這在以往是大忌,一般原則上不允許,畢竟土地出讓價款是按用途定的,商業用地當初賣便宜很多,除非走政府收回土地等特殊程序,屬于特批特例。但不得不說,時代變了。房地產下行壓力之下,政府也在尋找突破口。今年以來,自然資源部等部委陸續出臺政策文件,鼓勵地方因城施策盤活存量土地。
于是,一些大膽的地方,開始試水對已出讓土地“商改住”,湖南是個典型例子。今年5月,湖南發布了被稱為“湘十條”的樓市新政,里面明確提出:對于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可以按“商改住”進行規劃修改,包括已出讓但尚未開工的、已開發但未銷售的空置商業項目、以及已開發建設且已預售部分房源的商業項目。前提是要滿足公共配套承載力,尊重已購業主意愿,綜合考慮房企需求等,然后補繳土地出讓金,變更土地規劃條件,并可相應降低商住比。
這相當于給已出讓土地的商改住提供了明確的合法路徑:要改可以,先把當初少交的土地款補上,政府不吃虧、購房業主同意、配套跟上,就可以變更。
雖然青島近來樓市新政頻出,但在官方文件里對土地性質變更卻語焉不詳,今年2月青島市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提到“優化住宅產品供給”,但特別強調了“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調整住房套型。也就是說,明面上,青島還是不鼓勵隨便改土地用途的,這可能也是為了防止市場誤讀,避免引發過度炒作土地用途變更。
但實踐中,青島已經通過調控規劃、收回重拍等方式實現了多宗商改住案例。像恒大金沙灘B地塊這種先收回再出讓,也是在法律框架內運作。對于類似森林公園萬科地塊這類已出讓的項目,是把未建的商業部分改成住宅,并沒有涉及已售的情況,雖未公開細節,但可以肯定,開發商為此付出了不菲的土地出讓金,以及配建了額外的公服設施,該履行的手續和義務一樣不能少,以換取批準。
▲青島土地游戲規則正在被改寫
青島的這一波“商改住”操作,曾經的土地游戲規則正在被改寫。未來青島會不會出臺更明確的細則,允許更多情形的商改住?這很大程度取決于試點效果和市場反饋。如果像現在這些案例都取得了正向成果,房賣得出去、地價穩得住、開發商和購房者都滿意,不排除青島也會逐步擴大商改住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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