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愛奇藝迷霧劇場《正當防衛》的熱播將“特殊防衛”這一法律概念推上熱搜。劇中女主角江婷揮刀反抗家暴丈夫致其死亡,最終被認定為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的劇情,讓無數觀眾淚目。
而19年前的陜西深山,盲女楊希同樣在絕境中舉起斧頭,人生境遇卻截然不同。
當電視劇的聚光燈照亮現實的陰影,我們得以重新審視:那些困在暴力循環中的女性,究竟需要怎樣的法律救贖與社會支持?
深淵:從挖眼之痛到六年囚籠
1、被剝奪的光明與自由
1980年,楊希出生在陜西省漢中市西鄉縣一個重男輕女觀念根深蒂固的深山村落。
“哥哥是寶,我是草”,這是楊希對童年最深刻的記憶。10歲起,她便每日背著竹簍在茶園勞作,細嫩的手指被茶刺劃得傷痕累累。
她手腳麻利,長相出眾,是十里八鄉夸贊的好姑娘。15歲時,上門提親的媒人踏破了楊家的門檻,但楊希不想結婚,她夢想有一天能走出大山。
這個夢想在17歲那年破碎——哥哥要娶媳婦,家里急需12000元彩禮,父母收下了村支書兒子曹洪平的禮金,將楊希的人生徹底抵押。
為反抗包辦婚姻,楊希揣著攢下的42元錢逃到廣州,在一家電子廠找到了工作。
一個月后,她領到400元工資,“買了生平第一支口紅,看了三場電影,在公園的長椅上哭了一夜——原來自由是這樣的味道。”
但好景不長,曹家人以“退彩禮”為由威脅楊家,父母在電話里哭著哀求:“家里砸鍋賣鐵也湊不齊錢,你回來吧。”
2、“他用鑰匙挖走了我的眼睛”
1999年4月19日清晨,楊希在茶園采茶時,曹洪平突然出現。“你要么跟我結婚,要么給我洗衣服認錯。”
面對這個毀了自己夢想的男人,楊希第一次激烈反抗:“我死也不嫁!”
沖突瞬間爆發——曹洪平猛地掐住她的脖子,另一只手伸向她的眼睛。
“像有燒紅的鐵絲扎進眼球,疼得我渾身抽搐。”楊希后來在法庭上回憶,“他用鑰匙扣上的小刀子割斷我眼球上的筋,血順著臉頰流進嘴里,又咸又腥。”
醫生雖保住了楊希的性命,卻無法阻止她的世界陷入永恒黑暗。
更殘酷的是村民的流言:“她是災星,克死了男人。”楊希的母親偷偷給她送食物,被哥嫂發現后破口大罵:“養個瞎子在家,是想讓我們跟著倒霉嗎?”
這段經歷,恰似《正當防衛》中江婷被丈夫打斷肋骨后,婆家卻指責她不守婦道的劇情——在封閉的環境里,受害者往往比施暴者更難被容身。
3、從牢籠墜入另一個地獄
失明后的楊希成了待宰的羔羊。騙子鄭軍以“帶你去大城市治眼睛”為由將她帶走,卻在她生下女兒后消失無蹤。
走投無路的她回到娘家,卻被哥嫂用菜刀逼出門:“要么滾,要么死!”
2001年,在村干部的介紹下,她嫁給了大16歲的老光棍趙永德。
“他說會把我當女兒疼。”楊希苦笑著回憶新婚夜,“結果第二天就讓我跪著給他擦鞋。”
婚后一個月,趙永德的暴力本性暴露無遺:楊希因為做飯晚了十分鐘,被扇得嘴角流血;懷孕期間被推倒在地,威脅“敢流產就割掉你的腦袋”;生理期被逼喝冷水,只因“女人流血晦氣”;甚至因為向鄰居借了片煙葉,被捆在柱子上毒打至昏迷。
六年來,楊希的活動范圍不超過屋子門口的幾十平米。僅有的一次下山,是被趙永德用鐵鏈拴著去趕集。“鄰居都知道他打我,但沒人敢管。”
這種絕望,與《正當防衛》中江婷報警三次,“警察都說家務事自己解決”的劇情如出一轍——當制度性求助渠道失靈,暴力便成了日常。
絕境:16斧反殺與正當防衛的法律困局
1、“今晚,不是他死就是我死”
2006年9月29日,中秋節剛過,趙永德喝得酩酊大醉。
半夜,他磨亮一把砍柴斧,猛地推醒楊希,將斧頭和繩子扔到她面前:“給你兩條路,要么拿繩子吊死,要么我砍死你全家!”
黑暗中,楊希摸到三個熟睡的孩子——6歲的女兒和4歲的雙胞胎兒子。
“我死了,孩子們怎么辦?”這個念頭讓她瞬間清醒。
她循著趙永德的鼾聲摸索過去,雙手緊握斧柄,“不知道砍了多少下,直到他沒了動靜。”
事后法醫鑒定,趙永德身中16斧,致命傷在頭部。
天亮后,楊希平靜地喊來鄰居:“我把他打死了,幫我報警。”
被捕時,她唯一的要求是“給孩子找個好人家。”
村民們聯名上書求情,稱趙永德死有余辜,但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希12年有期徒刑。
2、如果楊希案發生在今天
如果楊希案發生在今天,結局可能截然不同。
2025年修訂的《刑法》第二十條明確:“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結合《正當防衛》劇中檢察官的辯護邏輯,我們可以從三個維度分析:
一是侵害的現實性:趙永德持斧威脅“殺全家”,已構成“嚴重暴力犯罪”的現實危險,符合"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要件。
二是防衛的必要性:楊希是失明女性,面對持斧壯漢,使用同等暴力手段具有合理性。正如劇中方靈淵檢察官所言:“不能要求一個被家暴六年的弱女子,在生死關頭精準計算反擊力度。”
三是限度的適當性:2025年最高法指導意見強調“綜合考量防衛人所處情境”,楊希在黑暗中連續攻擊,屬于“恐懼下的應激反應”,不應被視為“超過必要限度”。
數據顯示,2021—2023年全國家暴防衛案件中,僅77人被認定為正當防衛;而2025年新規實施后,類似案件無罪率已提升至68%。這意味著,楊希若在今天舉起斧頭,或許能等來法律的公正判決。
救贖:從黑暗走向光明
1、黑暗中的微光
2014年,楊希因獄中表現良好提前釋放。
走出監獄大門時,她用盲杖試探著地面,突然聽見有人喊她的名字——是當年收養她女兒的好心人。
“媽!”女兒撲進她懷里的瞬間,楊希淚如雨下。
如今,楊希在溫州一家盲人按摩店工作,月收入4000元,并與一位盲人按摩師走到了一起。
“他會牽著我的手逛公園, 我生病還會守在我身邊照顧我。”楊希說,“現在的生活很平靜,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2、寫給所有女性
楊希的故事,是個體的悲劇,更是時代的鏡子。希望這樣的悲劇在未來不再重演,也請大家任何時候都記住以下五點:
① 家暴不是家務事
劇中江婷隱忍十年才報警,現實中65%的家暴受害者平均遭受35次暴力后才求助,這在一定程度長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
請記住:家暴不是家務事,你的沉默只會讓施暴者更囂張。發現伴侶有控制欲強、情緒極端、摔砸物品等前兆時,務必提高警惕。
② 保留證據,讓法律成為鎧甲
2025年新規要求警方接到家暴報警必須出警并做筆錄。受害者應第一時間拍攝傷情照片、保留醫院診斷證明、錄音錄像施暴過程。楊希若在當年有這些證據,或許能改變判決結果。
③ 善用“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3年全國簽發的人身安全保護令達1.8萬份,但申請率不足實際家暴案件的5%。這張“法律護身符”能禁止施暴者接近、騷擾,必要時可要求遷出住所。
④ 經濟獨立是逃離暴力的底氣
楊希兩次陷入絕境,均因缺乏經濟來源。女性應盡早建立獨立的經濟能力,哪怕只是一份兼職收入,都是危急時刻的救命稻草。
⑤ 社會支持系統比想象的更重要
《正當防衛》中江婷因鄰居作證而獲無罪,現實中可求助的渠道包括:全國婦聯反家暴熱線12338、法院法律援助中心、民間反家暴組織(如“家暴危機干預中心”)等。
寫在最后:當法律為弱者舉起火把
當劇中江婷在法庭上說“我只是不想死”時,屏幕前的楊希或許會想起那個舉起斧頭的深夜——如果當年有這樣的法律,有這樣的社會支持,她的人生或許會多一些光亮。
如今,楊希仍在溫州的按摩店里工作,她的故事被改編成廣播劇,提醒著每個女性:面對暴力,反抗不是罪惡,沉默才是。
而那些仍困在黑暗中的姐妹,請相信:法律的進步如同一束光,正在穿透層層迷霧;社會的覺醒如同一把火,終將燒毀暴力的牢籠。
正如楊希所說:“哪怕在黑暗里,我也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很慶幸,這個世界的法律和人心,終于開始為千萬個“楊希”睜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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