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么一件事:7月6日早上,一名7歲無陪兒童在家長陪同下前往浦東機場,準備搭乘吉祥航空HO1031航班前往臨汾。
根據流程,兒童的地面交接應在6點10分完成,但由于吉祥地服人員失誤(遲到了),吉祥航空工作人員直到6點45分才完成交接,留給小旅客的登機時間非常緊張。
在隨后的安檢環節,小旅客隨身行李中被查出一把學習機配套螺絲刀,屬于民航禁止隨身攜帶物品。這一突發狀況的處理,又進一步壓縮了登機時間窗口。
最終,這名小旅客未能趕上原定航班。
事發后,吉祥航空承認在服務流程中存在明顯疏漏,并將涉事員工嚴肅處理,也已經在當天為小旅客完成改簽,并在次日順利完成保障。
但無論如何,錯了就是錯了。
據了解,事發當天,吉祥航空工作人員與家長現場溝通,地服提出先行給予200元初步補償,表達歉意,并明確后續將由客服團隊繼續對接處理。
家長父親表示可以接受,母親態度稍顯猶豫,但當時整體溝通尚可。
接下來的幾天,公司持續跟進處理。
7月12日(周六),平臺上出現旅客投訴,公司立即排查后臺記錄,確認客服此前已多次與旅客聯系,并主動提出1000元補償方案。
實話說,我一直比較熟悉吉祥處理此類問題的風格。不可能不聞不問,更不會拖延推諉,而是在持續溝通中,認真努力解決問題——雖然說個別員工的行為不能代表一家公司的服務理念,但還是那句話:員工有錯,該追究你去追究,航司管理不嚴,首先負起責任。
7月13日,吉祥航空客戶體驗部正式接手;
7月16日,公司兩位管理層主動約見旅客,當面道歉,并在不回避責任的前提下,提出2萬元補償。(我看到這個數字還是吃驚了一下,確實不低,但畢竟牽扯兒童,我覺得已經很有誠意了)
家長表示“回去商量一下”。
當晚,公司收到了旅客家屬發來的一份“賠償清單”。
內容詳盡至令人驚訝:誤機造成的交通損失、誤工損失;孩子可能的心理影響費用;家庭情緒波動帶來的精神損害;社交平臺輿論擴散帶來的“名譽賠償”等。
清單總金額為:80000元+。
幾天后,家屬再次聯系,說可以接受2萬元賠償,但前提是——
吉祥航空需公開發布致歉聲明,承認“拋棄兒童”。
這是任何一家航空公司都不能接受的。
不知列位看官怎么看。在我看來,家長不是沒收到道歉,也不是沒得到賠償,而是始終在等一個“可以繼續開價”的機會。
從最初200到88000元的清單,再到后來說“2萬可以,但你要先承認拋棄我家孩子”,這不是在解決問題,是在試圖編織一個更大的問題。
既然能把“誤機”說成“遺棄”、那就能把“服務上失誤”寫成“精神上的虐待”。
條理分明、角度精準,連“名譽受損”都能量化到具體的五位數,簡直是新時代的維權模版文案。
只要吉祥還跟她溝通,她就能再提一個數字;
只要吉祥還在道歉,她就能再找到一個標簽。
可我們都知道,一旦吉祥那句話說出口,不管事情的真相是如何、監控多清晰,網絡都會留下這六個字:“吉祥拋下孩子”。
可如上所述,事實并非如此。
員工遲到,是管理問題,繼而引發一系列后續問題,但作為企業,吉祥一方從一開始就沒有回避過:
當天改簽、次日保障、持續溝通、員工處理、登門道歉,該做的全做了。
補償金額從200、1000、2萬,一步步提升,只希望向兒童道歉,并期待能夠化解誤會,解決問題。
但家長一方,先不提那88000元的賠償是否合理,要求吉祥承認“遺棄兒童”,這不是在協商,這是在威脅。需要“認罪聲明”來定性——這不是維權,這是訛詐。
假設哈,吉祥真的照家長那么說了,下一步家長會不會再次起訴,要求更高的賠償?
吉祥接受批評,但不接受污蔑。
可整件事真正讓人感到寒心的,不是賠多少錢、認沒認錯,是當你把解決問題當目的,對方卻把問題本身變成了生意,
你以為對方是在要個說法,后來發現對方是在等個機會。
這已經不是服務問題,也已經不是補償問題,
這是一次“綁架事實、反復加碼、情緒操控”的示范劇本。
吉祥啊,你們不能接這個戲。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