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的一位車主在給自己愛車辦理續保時(今年是第二次續保),保險公司赫然打出一則《非運營車輛投保告知函》。
里面非常明確的告知,“您投保的非運營車輛不得用于本人及他人的營運或經營活動,包含但不限于出租車、網約車、順風車等載客經營行為。”
“對于投保前未明確告知及保險過程中未及時辦理使用性質變更的,營運性或經營活動出險所造成的任何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這份《告知函》的意思非常明顯,私家車主跑順風車,也被保險公司“一刀切”的認定為是“經營性活動”。
說白了就是,一部分私家車主打擦邊球式的偷跑順風車的行為,已經被各大保險公司給盯上了。
更早之前,我們就已經報道過,同樣是一位來自廣東的車主,只是因為“一個月其中幾天順路接了順風車單”,“幾年了(都)沒有(申請)理賠”的他,在發生一次比較輕微的追尾事故之后,還是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賠。
交涉期間,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還一度以“找運管部門處理”來相“要挾”,希望他放棄索賠,一度讓他感到十分窩火。
固然,理論上,順風車被認定為是“非營運性質”,所以,私家車(按規定)跑順風車,嚴格來說,并不算是營運行為,也就無需改變車輛使用性質,和辦理相關營運手續。
所以,私家車跑順風車,是不是一定就是改變使用性質的“經營行為”,是不是一定就是“非法營運”,這都是可以好好“掰扯”一番的。
但是,規定是這樣的規定,說法是這樣的說法,保險公司也有自己的認定原則和應對策略。
所以,以后私家車車主再跑順風車,那就真的就要好自為之了。
不要說那些長期跑順風車,想要通過順風車來實行盈利的“職業司機”,哪怕只是偶爾跑跑的“業余司機”,都要重新評估一下,為了那微不足道、三瓜兩棗一般的分攤油費,犯得著去冒這么大的險嗎?
如果為了一點錢,就給自己帶來這么大的麻煩和隱患,作為理智的一個成年人,你覺得值得嗎?
職業的事就交給職業的人去做,對私家車主來說,與其帶著這么多的“累贅”去跑順風車,自己一個人上路,或者只拉自己的親人朋友,難道不香嗎?
包括,對很多的乘客來說同樣如此。順風車收費固然便宜,但是為了節省那一點車費,就坐上一臺可能沒有任何保障的“職業順風車”,不出事還好,一旦出事,那就哭都沒有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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