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遷法院報送的《26名村民與某居委會勞務合同糾紛調解案》《宋某等200余名家長與某托育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調解案》2篇案例入選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紛案例庫。今年以來,宿遷法院已有6篇多元解紛案例成功入庫。
下一步,宿遷法院將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創新方式方法,充分挖掘“案例庫”富礦,有效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推動多元解紛案例庫“落戶”轄區綜治中心,為基層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注入新動能。
案例一
26名村民與某居委會勞務合同糾紛調解案
——綜治中心牽頭多方參與化解農民工集體欠薪糾紛
案例素材來源
泗陽縣人民法院
入庫編號
D2025-161-1-139-427
解紛要旨
本案系農戶與居委會因拖欠勞務費引發的糾紛,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也關系基層治理能力水平。為此,法院依靠綜治中心資源統籌優勢,由特邀調解員、村干部等共同開展糾紛化解,發揮各自解紛優勢,平衡雙方利益,做好釋法明理。同時,注重調解協議的實際履行,由調解員及時跟進督促履行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架起雙方溝通橋梁,通過及時溝通鞏固調解成果,促推村委會及時支付欠付的勞務費,實現糾紛實質性化解,及時解決農戶“薪”憂。
案例二
宋某等200余名家長與某托育公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調解案
——“法院+衛健部門”引入“轉課代償”方案聯動化解退還培訓費糾紛
案例素材來源
宿城區人民法院
入庫編號
D2025-161-1-137-418
解紛要旨
本案為教育培訓機構因經營不善引發的退費糾紛,核心癥結在于某托育公司資不抵債,家長退款訴求難以實現,糾紛不僅涉及200余戶交了培訓費的家庭,還涉及托育公司20余名教職工,若不能妥善化解,將導致兒童早教中斷,易激化矛盾。本案中,在綜治中心統籌下,衛健部門發揮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能,法院發揮指導調解職能,通過聯合調處,促推糾紛化解工作高效推進。調解過程中,針對某托育公司無力退款的困境,創新引入“轉課代償”化解方案,由衛健部門篩選優質早教機構承接學員,助力其拓展生源、提升品牌影響力;某托育公司以剩余資產折算轉讓費,低成本化解糾紛。同時,家長可自主選擇適配機構,兒童課程無縫銜接,托育公司20余名教師經雙向競聘實現平穩轉崗;對堅持退費的家庭,及時兌現合法權益。通過協同發力,既保障兒童早教權益的持續性,又妥善安置教師崗位,助力新機構擴大生源,同時化解原機構債務危機,實現多方共贏、事心雙解的良好效果。
文: 立案庭
編輯:柯蘇航
審核:戴建軍、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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