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前,江海通報針對一條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發出質疑。蹊蹺的是,文章發出不到24小時,該條政府信息卻從政府官網莫名消失。
作為全國民生公益監督平臺,江海通報始終以憲法和法律為準則,致力于通過透明化監督推動公共事務進步。
7月16日,南通市住建局官方網站發布《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值班室床上用品清洗項目(第二次)成交結果公示》。
次日,江海通報對該項目的必要性公開提出質疑,引發關注和熱議。
就在公眾討論升溫之際,18日下午,江海通報·通報問政檢索卻發現這條本應“主動公開、長期留存”的政府信息已從南通市住建局官網政府信息公開欄中悄然消失。
且不談清洗外包的必要性,也不論是否符合“嚴控行政開支”“過緊日子”的要求,公眾當下最關心的是:公開的政府信息,憑啥說刪就刪、想撤就撤?是“有誤”還是“心虛”?
政府公信力,不僅在于“政府信息公開”本身,更在于“政府信息公開后不隨意撤刪”的穩定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五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和建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查證屬實的,應當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報批評。行政機關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能; (二)不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三)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南通市住建局撤刪公告的行為導致公眾無法查閱原始信息,已實質剝奪了公眾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權。作為行政機關負責人,應對本單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能、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時更新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負責。
有鑒于此,通報問政現向南通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施健追問如下:
一、撤刪公告行為是否合法?請明確說明撤刪公告的法定依據。
二、撤刪公告行為是否合規?有無履行內部審批程序?請公開決策主體、審批記錄及撤刪指令發出的原始憑證。
三、被撤刪公告是否計劃恢復公開?若恢復,是否會補充采購需求論證、價格測算依據等核心信息?若不恢復,是否會公開不恢復的法定理由?
期待南通市住建局能以公開透明、合法合規的回應,讓此次撤刪公告事件,最終成為政府信息公開規范化的契機。畢竟,任何試圖以撤刪政府信息回避監督的行為,都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背道而馳。
來 源: 江海通報App(江海通報·問政頻道官方通報號“通報問政”)
責編:通小寶
校對:東方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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