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拍著胸脯保證“過兩天就還”的兄弟,轉眼電話成了空號?剛買了東西說月底一塊結賬,微信聯系卻不再回復?明確了還款期限,可到期限后債務人卻人間蒸發。面對這些困境,我們該如何維權呢?
沁水法院中村法庭副庭長劉秀娜通過講述典型案例,系統拆解債務糾紛中的法律痛點與解決方案,手把手教你討回血汗錢。
■案情簡介
2024年夏天,開了十年窗簾店的李師傅,經熟人介紹接了筆兩萬元的訂單。客戶王某是當地小有名氣的企業主,安裝當天付了1萬元現金,承諾月底前付清剩余款項。因是“朋友的朋友”,李師傅沒要求簽合同。三個月后,王某的電話從“在開會”變成“再等等”,最后直接關機。李師傅打聽才知道,王某的公司早已倒閉,他本人也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下房產車輛全被查封,欠債累計上百萬元。
遇到這樣的情況,李師傅非常著急,便到法院咨詢該怎么辦,并詢問能否拆回已安裝的窗簾挽回損失。在法官的耐心指導下,李師傅放棄了這種偏激的行為,通過訴訟最終進入執行程序,通過合法的方式進行維權。
■法官支招
李師傅為什么不能通過拆除已安裝的窗簾來維權?劉秀娜解釋道,因為窗簾安裝完成的那一刻,所有權已轉移給王某,擅自拆回不僅要不回錢,還可能因侵害物權被要求賠償。李師傅的這起案例暴露出兩大問題:一是口頭合同的風險,二是沖動維權的后果。
劉秀娜提醒大家,在市場交易行為當中,無論交易對象是否熟悉,書面合同都是第一道防線。合同需明確物品、價格、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必要時加上所有權保留條款。普通民眾可通過要求擔保、分期付款留尾款、登記備案等方式降低風險。對于常見的“欠債不還”的情況,劉秀娜提出了“維權三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固定證據——讓“口頭約定”變成“鐵證如山”。
一般的借款或者欠款的情況都會留有借條和欠條,在缺乏欠條、借條的情況下,聊天記錄、短信、電話錄音等電子證據也可以成為關鍵證據。微信聊天記錄需完整保存(包括對方賬號信息、對話時間),通話錄音應明確提及欠錢金額、時間、原因等,短信往來需保留原始載體。在一起案件中,一位張阿姨正是靠微信里“小王,去年你借的五萬元,說好春節還的,最近手頭緊,能不能先還2萬元?”“阿姨,再寬限一個月,肯定還!”的聊天記錄勝訴。此外,找朋友在場見證、報警調解獲取筆錄、通過郵件短信要求對方確認債務等方式,都能強化證據鏈。
第二步:訴前財產保全——讓債務人主動求和解。
若對方失聯,起訴前通過訴前保全程序凍結其銀行賬戶、微信支付寶賬戶等,往往能迫使其主動還款。申請保全需準備申請書、擔保材料及對方財產線索,適用于對方正在轉移財產或準備跑路的緊急情況。在受理的一起勞務糾紛中,原告被拖欠6000元工資,法院指導原告凍結對方的微信、支付寶賬戶。次日,對方便因日常消費受到了影響而聯系法官要求立即還款。2024年,沁水法院通過訴前財產保全措施,成功在72小時內為32名債權人追回欠款,執行到位率達89%。
第三步:法院強制執行——讓逃債者無處可藏。
當對方拒絕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時,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法院會通過多種手段督促對方履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法院可查詢、扣押、凍結、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法院也可以將拒不還款者列入“失信名單”,限制其乘坐高鐵、飛機,禁止入住星級酒店,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2024年沁水法院通過凍結微信、支付寶賬戶執行到位的案件占比達37%,執行到位金額累計12.3億元。同時,《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相關情形: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024年,沁水法院就針對欠錢不還后隱匿財產、轉移資金的某企業主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0萬元。
劉秀娜強調,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線,也是規范社會秩序的剛性準則。對于債務糾紛,權利人一定要樹立證據意識,通過書面合同明確交易細節,留存轉賬記錄、溝通憑證等關鍵證據,即便債務人暫時無力履行,也應第一時間通過到法院起訴來確認債權,避免因怠于行使權利導致喪失勝訴權;債務人也更加要有清醒認知,逃避執行不僅會面臨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信用懲戒,更可能因惡意轉移財產、抗拒履行生效判決而觸犯刑法,最終承擔刑事責任。
劉秀娜表示,債務人在確實遇到困難時,應主動和債權人協商,法院也會幫助調解,比如申請分期償還或延期履行等,任何試圖突破法律底線的行為,終將讓個人信用蒙塵,甚至影響子女前途、家庭幸福。 晉城中院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