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件背景
2025 年,彭女士的母親不幸確診乳腺癌。 【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攻全國保險拒賠】
確診證明↑
此前,彭女士為母親投保了一份醫療險。母親患病后,彭女士向保險公司提交了重疾 5 萬和醫療 1 萬多的理賠申請。
保單↑
然而,保險公司卻只給了一紙拒賠通知,這突如其來的拒賠,讓本就因母親病情陷入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
02 保險拒賠
保險公司堅稱:根據保險合同的如實告知義務條款,投保人需對被保險人過往健康狀況如實告知。彭女士在投保時未提及母親 2014 年體檢發現的乳腺結節情況,因此拒絕承擔理賠責任。
理賠通知↑
彭女士多次與保險公司溝通,但保險公司態度強硬,拒不理會。彭女士看著飽受病痛折磨的母親,決心為其爭取應得的保險權益。
03 委托澤良
在與保險公司溝通無果后,彭女士聽聞澤良律師事務所擅長處理保險拒賠案件,便滿懷希望地找到了澤良。2025年4月19號,澤良律師事務所接受了彭女士的委托,澤良專案組迅速行動起來。他們仔細研讀了保險合同條款,從中尋找保險公司拒賠理由的漏洞。同時,深入調查2014年體檢報告相關情況,收集證據,分析保險合同中如實告知義務的合理范圍界定等問題。
04 最終結果
澤良律師事務所專案組憑借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辦案經驗,有條不紊地推進案件。在充分準備的基礎上與保險方面對面展開談判,專案組審閱本案醫療材料及保險合同條款,認為保險公司以“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拒賠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與本次保險事故之間不存在法律認可的客觀關聯性。澤良專案組進一步發現,保險公司的拒賠主張存在重大證據瑕疵,律師后續新提交的材料,足以證明彭女士的保險金賠付請求符合此次重大疾病醫療保險之保險責任范圍,保險公司的拒賠理由綜合全案證據鏈及法律適用,在因果關系要件、事實認定及舉證責任等多個層面均存在法律瑕疵,不應成立。
專案組通過精準的法律分析,指出保險公司在拒賠理由認定上存在不合理之處;以合理的訴求表達,闡述彭女士一家的實際困境和合理訴求;憑借極具說服力的溝通策略,最終于4月30日成功說服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理賠協議↑
從接受委托到談判成功,僅用了短短 11 天,澤良律師事務所再次展現了在保險拒賠維權領域的高效與專業,為彭女士一家帶來了經濟上的及時支持和心靈上的慰藉。
收獲當事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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